2022年11月30日环评文件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硅烷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1月30日-2022年12月2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4-3583117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年产3500吨硅烷项目 |
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南区 |
河南硅烷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
河南省冶金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 |
占地面积:30693 平方米。总投资42000 万元,环保投资2635 万元。 |
㈠废气。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其中有组织包括硅粉干燥废气、尾气吸收塔废气、焚烧炉废气,无组织主要为装置区、装卸区、喷淋塔无组织废气。⑴有组织。项目硅粉干燥过程产生干燥废气,经管道引至带式除尘器进行处理,颗粒物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尾气吸收塔废气主要污染物为二氯二氢硅、三氯氢硅、HCl,通过管道收集后引入尾气吸收塔处理,尾气吸收塔工艺为五级水洗加碱中和。处理后HCl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硅烷精制塔尾气与少量硅烷灌装尾气主要成分为硅烷和氮气,以上尾气通过管道送至焚烧装置处理,燃烧尾气经袋式除尘器除尘后排放。颗粒物、SO2、NOX排放浓度、排放速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限值要求。⑵无组织。置区、装卸区、喷淋塔无组织废气主要为HCl,通过采用采用密封垫、高压软管、密闭管道连接等措施减少无组织排放,项目污染物HCl 在各厂界的最大浓度小于《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周界外浓度最高点排放要求。 ㈡废水。项目营运期废水主要为尾气吸收塔废水、地面冲洗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水和办公生活污水。尾气吸收塔废气与地面冲洗水,排入厂区现有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污水处理站工艺为“絮凝沉淀+石英砂过滤+多效蒸发”,处理后回用于尾气吸收塔;循环冷却系统排水直接经总排口排放;办公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放。厂区循环冷却水排水与生活污水通过厂区总排口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而进入襄城中州水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襄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进行深度处理。 ㈢噪声。项目营运期噪声主要为冷冻机组、制氮机组、凉水塔、空压机、泵类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通过采取隔声、减震、消音、距离衰减等措施后,项目厂界昼夜间噪声贡献值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要求。 ㈣固体废物。本项目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厂区危险废物均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安全妥善处置,废硅粉、冷氢化系统废滤料、氢化反应残渣、残液系统废渣、歧化反应废催化剂、废冷冻油、废润滑油、废油桶等危废由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焚烧炉废气收尘灰、焚烧炉废气除尘废滤料、废水处理站废石英砂、废水处理站压滤污泥、废水处理站蒸发废盐等一般固废由一般固废暂存间暂存后,交一般固废处置单位处理;办公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清理。 |
硅烷科技3500吨硅烷公众参与说明.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