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教育体育局 县级
2025-03-19 2025-03-19 08:38

襄城县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幼儿园年审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5-03-19 08:38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各幼儿园:

为切实加强幼儿园管理,进一步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提高保教质量,促进我县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依据《河南省幼儿园管理暂行办法(试行)》和《许昌市教育局关于做好幼儿园年审工作的通知》(许教基〔2025〕17号)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幼儿园2024年年度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时间

2025年3月—6月。

二、年审对象

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级各类幼儿园。

三、年审内容

按照“许昌市幼儿园年审考核表”(附件1)的内容,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形式,对幼儿园的办园行为、保教工作、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后勤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党群团工作、工作绩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

四、年审程序

1.自查自检阶段

各幼儿园对照年审考核内容进行自查自检,如实填写《许昌市幼儿园年审考核表》(附件1)、《许昌市幼儿园年审报告书》(附件2)、《许昌市幼儿园年审证件统计表》(附件3),纸质材料一份签字盖章,附“河南省幼儿园办园许可证”副本原件,场地租赁合同书(含到期补签协议书),自建校舍的提交有效产权证、土地使用证复印件,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份,以乡镇为单位整理汇总后,于2025年3月18日前报送至学前教育管理办公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教育股邮箱xcxxqb@163.com。提交材料不全或逾期不报者,视为自动放弃年审。

2.审查阶段

县教体局根据《许昌市幼儿园年审考核表》中的内容,组织年审评估组对各幼儿园进行实地审查,通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查阅资料、座谈交流等形式,对幼儿园的办园行为、保教工作、教师建设与管理、后勤财务管理、安全管理、党群团工作、工作绩效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在年审过程中,需要整改的幼儿园下发《许昌市幼儿园年审工作限期整改通知书》(附件5),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督察。根据年审得分及限期整改情况,印发年审结果文件并进行公示。

3.抽查复检阶段

市教育局于6月下旬,组织年审专家小组,对各县(市、区)教体局辖区内通过年审的幼儿园进行抽检。

五、结果运用

年审结果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种。

合格:能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办园,科学保教,得分80分及以上且本年度无违规办园行为发生,年审结果定为“合格”,并在“河南省幼儿园办园许可证(副本)”上加盖年审专用印章。

基本合格:能基本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范办园,科学保教,得分在60-80分之间且本年度无违规办园行为发生,年审结果暂定为“基本合格”,并视情况给予一定整改期限,到期仍整改不到位的,本年度年审认定为“不合格”。

不合格:有师德失范行为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拒绝接受年审的;办园许可证及相关证件到期后不能积极办理的;安保设备设施不达标或一年来在办学过程中出现重大安全事故的;“小学化”倾向极其严重的;教学设施简陋、教学设备陈旧、玩教具极度缺乏等情况,得分在60分以下的,直接认定为“不合格”。视具体情况收回办园许可证,取消办园资格,并进行公告。在园幼儿由各中心校在征求家长意见的基础上,统筹协调分流到附近其他幼儿园。

  • 相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幼儿园年审是加强幼儿园管理,促进学前教育健康持续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局直各幼儿园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按要求做好年审各项工作,确保年审工作顺利进行。

2.明确主体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中心学校督导辖区内各幼儿园按照年审考核要求,认真准备,积极参加。

3.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加大宣传力度,把幼儿园年度审验工作作为提升幼儿园办园质量、督促幼儿园健康发展的重要手段和纠正“小学化”倾向的重要抓手。通过年审工作,及时发现问题,督促立行立改,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让家长放心、孩子开心,切实办好人民满意的幼儿园。

附件1.许昌市幼儿园年审考核表.doc

附件2.许昌市幼儿园年审报告书.doc

附件3.许昌市幼儿园年审证件统计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