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生态环境局襄城分局 县级
2024-11-14 2024-11-14 09:57

2024年11月14日环评文件拟审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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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14日环评文件拟审查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许昌锋安硼硅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硼硅玻璃医用包装材料项目、河南腾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洗煤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14日 -2024年1118日(3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三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374-3583117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许昌锋安硼硅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硼硅玻璃医用包装材料项目

襄城县紫云镇七紫路与开源路交叉口向北200米路东1 号

许昌锋安硼硅新材料有限公司

河南哲恒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年产4万吨硼硅玻璃医用包装材料。

1.废气。项目称量及配料粉尘经集气罩或集气管道收集,通过1套耐高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标准应满足《玻璃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3-2022)《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

3.噪声。项目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消声器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废。项目碎玻璃、不合格品回用于生产,废包装袋、废交换树脂、除尘器收尘暂存于固废存在间,定期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

 

2

河南腾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洗煤装置技术改造项目

襄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南区)

河南腾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哲恒环保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在原有洗煤项目上进行洗煤装置技术改造,淘汰老旧设备,增加自动化设备,年产能增加到年洗原煤120万吨。

1废气。项目物料库全封闭,装卸煤在库内进行,筛分、破碎在生产车间内二次密闭,原料分级筛入口、破碎机入料口和入洗皮带落料点经集气罩收集,通过1套覆膜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1根15m 高排气筒排放,排放标准应满足《煤炭工业污染物 排放标准》(GB20426-2006)表4、表5标准和《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矿石(煤炭)采选与加工行业排放限值要求。

2.废水。项目生活污水经现有化粪池处理后,综合利用不外排;生产废水闭嘴循环不外排。

3.噪声。项目选用低噪声设备,采取减振、隔声等降噪措施后,噪声应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

4.固废。项目沉淀池沉渣存放在煤泥堆场,定期外售。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清运。


许昌锋安硼硅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万吨硼硅玻璃医用包装材料项目(全本).pdf

河南腾飞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洗煤装置技术改造项目环评报告全文本.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