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生态环境局襄城分局 县级
2024-10-11 2024-10-11 16:15

关于许昌金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航空航天级中间合金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10-11 16:15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襄环建审〔2024〕21号

关于许昌金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年产3000吨航空航天级中间合金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许昌金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你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02558032924X1)上报的由河南省冶金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的《许昌金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航空航天级中间合金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收悉,并已在襄城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报告书》内容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和建设项目环境管理规定,评价结论可信。我局原则同意你公司按照《报告书》所列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

二、你公司应向社会主动公开经批准的《报告书》,并接受相关方的垂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各项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1.向设计单位提供《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确保项目设计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要求,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保设施投资概算。

2.依据《报告书》和本批复文件,对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污染,以及因施工对自然、生态环境造成的破坏,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四、该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襄城县先进制造业开发区北区,利用现有厂房进行改建,不新增用地,选址符合规划。建成后年产2000吨铝钒合金、300吨铝钼合金、300吨铝铌合金、200吨铝硅合金和200吨铝锰合金,项目总投资30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92万元。

五、营运期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铝热反应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冷却器+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处理,坩埚冷却废气经收集后通过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处理,片钒粉磨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两级布袋除尘系统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中排放限值要求;拆炉除渣废气及精整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覆膜滤料布袋除尘器处理,喷砂废气经密闭收集后通过配套滤筒除尘器处理,处理后的废气由1根28m高排气筒排放,污染物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排放同时还应满足《河南省重污染天气通用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1年修订版)“通用行业-涉锅炉/炉窑企业”A级企业颗粒物排放浓度要求。

2.废水。近期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道路清扫等,不外排。远期项目所在区域市政污水管网建成后,生活污水经市政污水管网送襄城中州水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处理,排水应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限值及襄城中州水务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第一污水处理厂收水标准。

3.噪声。项目噪声主要为粉磨机、喷砂机、破碎机、风机、各类泵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采取减振、隔声、风机设置软连接等降噪措施后排放,厂区东厂界、南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4类标准限值要求;西厂界、北厂界噪声应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准限值要求。

4.固废。职工生活垃圾收集后委托环卫部门处理,生活污水处理产生的污泥交由许昌旺能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焚烧发电,废吨包袋、废保温棉、废砂轮及喷砂机废砂由原厂家回收,废熔炼坩埚、真空炉除尘灰、真空泵和精整工段产生的无组织沉降灰定期收集后外售;废导热油、废液压油、废矿物油、实验室废物及清洗废水等危险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铝热反应渣、废滤料、部分除尘灰及无组织沉降灰需进行固体废物属性鉴定,鉴定之前暂按危废进行管理,鉴定后若属于危险废物则交有资质单位处置,若属于一般固废应有合理处置去向,不得随意向外环境排放。

六、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如下:颗粒物5.107t/a、COD0.575t/a、氨氮0.0523t/a。

七、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投入生产前应申领排污许可证,做到持证排污;项目建成后,按照规定进行环保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许昌市生态环境局襄城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对项目执行“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污染物排放限值的新标准,届时你单位应按新的排放标准执行,并申请变更排污许可证。

八、本批复自下达之日起,超过5年方开工建设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报我局重新审核。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取的工艺或防治污染、防治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024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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