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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问政访谈:有车有房能否办低保?医疗费用较高如何救助?···县民政局面对面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5-03-03 16:59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月28日下午,县民政局上线《党风政风行风热线》栏目,局长李晓真带队走进直播间直播间,与网友实时互动,回答网友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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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尾号0418的刘女士:家里边现在有四口人,其中的一个人是一级残疾人。想问一下这样的情况能不能申请这个单人保医疗?


襄城县民政局局长李晓真:只看残疾等级是不能确定是否符合的,以下几种情形可以申请“个人保”:一是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残人员(重残人员是指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一级、二级重度残疾人以及三级智力、精神残疾人)。二是低保边缘家庭中的重病人员。(当地医保、卫健等部门认定的重特大疾病)。三是脱离家庭,在宗教场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难的宗教教职人员。低保边缘家庭是指家庭人均收入高于当地低保标准,但低于低保标准1.5倍(每人每月750元)

依靠兄弟姐妹或者 60 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供养的成年无业重度残疾人,符合低保条件的按“单人户”纳入低保范围(在评估认定其家庭经济状况时,兄弟姐妹或者60周岁及以上老年人给付的供养费用可予以豁免)。所以还要看您家庭具体情况方可确定是否符合。


网友“小美好”:想问一下离婚是不是必须要有冷静期才行?


襄城县民政局局长李晓真:《民法典》第1077条有明确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之规定,因此,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的必须要有冷静期。


网友“安好”:我想办理养老机构,想问一下都需要准备哪些手续呢?


襄城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韩增乾:养老机构在备案之前首先要有固定的经营场地和设备、房屋安全、消防设施等符合相关要求,达到收住老人入住条件之后可以进行法人登记,公益性养老机构到民政局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经营性养老服务机构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规定办理,医疗机构申请内部设置养老机构,符合《老年人照料设施建筑设计标准》(JGJ450-2018)等有关要求的,可不再重新进行法人登记,直接向原登记审批部门申请在经营范围内增加“养老服务”等表述,医疗机构原有医疗床位改为养老床位的,须经卫生健康部门同意。养老机构法人登记后应主动到民政部门办理备案手续(具备法人资格的医疗机构变更过登记事项或经营范围,增加过养老服务内容的,可直接到民政部门备案),真实、准确、完整地提供备案信息及相关材料,填写备案书和承诺书。具体事项可到民政局养老服务股咨询,联系电话8392819。


手机尾号是6989的杨先生:我是一位一级盲人,没有稳定的收入,想申请这个特困人员。但是在上次咨询过程中,说由于母亲有退休金,所以不符合这个条件,我想具体的了解一下自己是不是确实是不符合这个条件,怎么样才能够符合条件去申这个特困人员的救助?


襄城县民政局局长李晓真:按照网友所说的情形,如果当事人是盲人,这种身体状况可视为无劳动能力。依据相关政策,认定是否符合条件,除了无劳动能力,还需考量无生活来源这一因素。判断有无生活来源,主要看其收入是否低于低保标准,这在政策上有严格规定。

申请特困供养人员需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无劳动能力: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劳动能力:1.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2.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3.残疾等级为一、二、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二级的肢体残疾人;残疾等级为一级的视力残疾人;

二是无生活来源: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其财产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应当认定为本办法所称的无生活来源。1.前款所称收入是指在一定期限内拥有的全部可支配收入,包括扣除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以及个人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障支出后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转移净收入等项目。各级政府确定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基本医疗保险等社会保险和优待抚恤金、高龄津贴不计入在内;2.省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无生活来源情形;3.特困人员收入和财产状况的核算方法参照《河南省社会救助家庭经济状况认定办法》第三章规定。

三是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法定义务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本办法所称的无履行义务能力:1.特困人员;2.60周岁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3.7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4.重度残疾人和残疾等级为三级的智力、精神残疾人,本人收入低于当地上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5.无民事行为能力、被宣告失踪或者在监狱服刑的人员,且其财产符合当地低保边缘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您是一级视力,视为无劳动能力,但是否符合需要同时具备无劳动能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具体情况需要属地乡镇(街道)实地调查研判,不清楚的可以咨询局里相关业务人员。


网友“飞跃”:襄县户籍是不是可以在外地办理结婚登记呢?


襄城县民政局局长李晓真:自2023年6月1日起,根据跨省通办试点要求,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省开展内地居民结婚、离婚登记,双方均非本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驻户口所在地办理结(离)婚登记,一方或者双方为本省户籍的,无需提供居住证,可在本省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只要在这21个跨省通办试点目录内,可以办理结(离)婚登记。


网友“普通”:去年我们襄城县推进了老年助餐工作,想问一下今年还有计划建设这个老年助餐场所吗?


襄城县民政局局长李晓真:自2024年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工作以来,我县借助省委、省政府把老年助餐服务纳入十大民生实事的契机,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将其纳入基本养老服务体系。襄城县民政局紧紧围绕目标任务,按照“一年做示范、三年见成效、五年全覆盖”的工作思路,强化组织领导,科学统筹谋划,出台务实举措,探索实施了社区志愿服务助餐、日间照料中心助餐、公建民营助餐、积分兑换助餐、社会力量参与助餐等五种模式,充分调动社会资源,形成了政府、社区、志愿者、社会力量等多方参与的良好局面,解决了老年人“一餐热饭”的问题。尤其在农村,积极探索通过积分兑换餐食的方式,鼓励村民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和志愿服务活动,为乡村基层治理蹚出了一条新路子。截止2024年12月底,全县69个老年助餐场所已全部建成投用,可解决2.5万余名村(社区)老人就餐问题。2025年,全省计建成1000个示范性老年助餐服务场所,我县计划依托乡镇街道敬老院、农村幸福院、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市场经营主体等建设示范性老年助餐服务场所,具体建设目标待上级任务下达后结合我县实际确定我县的建设任务。


网友“梁川”:想问一下85岁老人的高龄津贴,如果忘记认证了,钱会不会就不再发了?


襄城县民政局局长李晓真:你所说的情况是不会出现的,我县80岁以上高龄津贴现在实行的是当月认证,次月发放,如果您当月忘记认证了,可以在之后的任意时间重新认证,这中间未认证月份的钱会在您重新认证后的次月进行补发。我们现在高龄津贴的发放标准是80-90周岁每人每月50元,90-100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以上每人每月300元,采用社保卡一卡通按月进行发放。


手机尾号6528的王女士:我是河北的,现在在襄城县开发区工作,想问一下可不可以在我们这里办理结婚登记?


襄城县民政局局长李晓真答:自2023年6月1日起,根据跨省通办试点要求,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陕西、宁夏等21省开展内地居民结婚、离婚登记,双方均非本省户籍的婚姻登记当事人可以凭一方居住证和双方户口簿、身份证、在居住证发放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结(离)婚登记,或者自行选择在一方常驻户口所在地办理结(离)婚登记,一方或者双方为本省户籍的,无需提供居住证,可在本省任意一个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离)婚登记。河北省在这21个跨省通办试点目录内,可以办理结(离)婚登记。


电话尾号是6872的李女士:父亲去世母亲改嫁的孩子能不能申请孤儿救助?


襄城县民政局局长李晓真:这个要看家庭的具体情况。孤儿是指失去父母、查找不到生父母且未被依法收养的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网友提问实则是问可否申请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救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均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或者父母一方死亡或失踪,另一方符合重残、重病、服刑在押、强制隔离戒毒、被执行其他限制人身自由的措施、失联、被撤销监护资格、被遣送(驱逐)出境情形之一的儿童。

针对网友提问的情况,首先要看这个孩子是不是所以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若是的话还要看其母亲的情况,若符合以上情形可以申请,若母亲身体健康且可以保持联系,应该是不符合的。


主持人:其实近年来我们也关注到了很多消息,特别是没有父母的这些女孩儿的人身安全,也是人们比较关注的问题。那像在这方面,我们襄城县民政局对他们有什么样的保障机制?


襄城县民政局局长李晓真:民政部门这几年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落实好定期走访工作。县民政局每半年一次、乡镇每季度一次和村儿童主任每月一次对留守和困境儿童进行走访,了解儿童生活、学习、心理等现状,对于出现的问题及时跟进关爱帮扶措施,切实帮助困境儿童解决生活和学习上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

二是对乡镇儿童督导员和448个村儿童主任开展业务培训,提高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工作知识,以更加丰富的儿童关爱服务知识和技能为基础,广泛宣传儿童尤其是女童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增强对儿童保护意识和责任。

三是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实施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帮扶行动项目。通过建立困境儿童信息档案、开展上门探访、心理疏导、行为矫治、个案服务、小组活动、关爱帮扶等方式,深入困境儿童家庭了解他们在生活、学习、心理等方面情况,根据每个儿童的性格特点,制定个性化的服务方案并提供服务和帮助社工对所有服务对象进行心理状况评估,建立心理健康档案,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四是联合检察院、法院定期开展防性侵与安全教育,防性侵、防欺凌教育课程,增强女童自我保护意识。同时,开展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关爱服务主题活动,引导和倡议更多社会力量关注、关心、关爱困境儿童。


电话尾号5621刘先生:今年77岁了,但不是五保户,想问一下像这种情况能不能入驻乡镇的敬老院?


襄城县民政局局长李晓真:过去,在大家的印象里,咱们敬老院主要接收五保户,如今,服务对象已面向社会大众。近年来,随着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养老服务需求日益多样化。为适应这一变化,我们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大力提升敬老院的硬件设施,增强其承载能力。2020年以来我们每年都将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纳入重点民生实事,加快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通过开展乡镇敬老院综合提升行动,全县16所敬老院基础设施和服务保障能力有了明显改善;深化养老领域改革,有序推进敬老院区域转型,通过新建、改(扩)建,购置设施设备等措施,逐步转型成为具有全日托养、日间照料、居家上门服务等功能的区域养老服务中心。在满足特困人员集中供养需求的前提下,富余床位向社会老人开放,目前全县已累计完成湛北镇、王洛镇、库庄镇、山头店镇等9所敬老院转型,共计投入建设资金1100余万元,新增床位425张,收住社会老人200余人。社会老人入住敬老院需要缴纳费用,若有这方面的需求可以到这些机构进行实地了解。若需咨询,请拨打社会救助股电话:0374-8392805

3月14日,襄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将上线《党风政风行风热线》栏目,直播期间开通热线电话0374-7351239,大家可以通过关注“今日襄城”视频号参与节目、互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