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和驻襄各单位:
《2022年襄城县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各牵头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对承担的重点民生实事负总责,要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明确时间节点,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圆满完成年度工作任务。牵头单位每季度向县政府书面报告1次民生实事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及措施建议。涉及省、市定重点民生实事的责任单位,要与省、市对口部门对接好省、市级年中评价、年终考核等事项。县委县政府督查局要加强督导检查,每季度向县委常委会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汇报1次民生实事总体进展情况,并在全县进行通报。
中共襄城县委办公室
襄城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5月6日
2022年襄城县重点民生实事工作方案
一、加快城市集中供暖建设。2022年完成首山化工换热首站和20公里的主管网建设,实现城区部分小区和公建单位集中供暖。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相关乡镇,襄城县天润热力有限公司
二、持续改善提升公办中小学办学条件。对71所公办中小学(含32所寄宿制中小学)的教学楼、宿舍楼、餐厅、运动场等进行维修改造加固,提升教学及学生住宿、就餐、运动条件,让学生既学得好,又吃得好、住得好、运动得好,统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牵头单位: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三、完善全民健身服务设施。在改造完成市民广场的基础上,5月1日开放羽毛球场、门球场和两处便民智能直饮水点。提升改造翠湖游园、戏楼游园两处户外健身游园。新建5处公共篮球场,丰富居民的体育生活。提升乡镇体育健身设施,为乡镇、村10处健身广场配备健身器材。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教体局
责任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十里铺镇、茨沟乡、城关镇、库庄镇
四、实施“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健康干预行动,提高群众健康素养。为我县辖区内“两病”(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提供免费的药品,开展“两病”患者健康教育、义诊义检下乡活动,纳入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供及时规范治疗等健康指导,控制“两病”患者并发症发病率,预防群众小病拖大病、大病变重病,提升群众健康素养水平。
牵头单位:县卫健委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
五、集中治理城区积水区域。按照“一点一策”原则,集中治理城区积水区域,对紫云大道北段、老城区进行雨污水管网分流改造,对翠湖、上徐、下园、烟城路(常庄小学)等处积水区域进行治理改造,逐步改善中心城区和老城区雨污分流排水防涝。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县审计局、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相关乡镇
六、改造老社区、单位自建楼(房)雨污合流设施。分两年对中心城区28个老社区、单位自建楼(房)雨污合流设施盖板沟进行改造提升,2022年计划改造提升13个。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城关镇、库庄镇、茨沟乡
七、提升城市文化氛围,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实施“书香襄城”建设,大力推进全民阅读,在市民广场、和谐家园广场等适当位置,建设5座城市书屋,构建城市“十分钟阅读圈”,提升城市文化氛围;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强化非遗活态传承,加大非遗项目传承人培训力度,积极开展非遗展示展演、非遗进校园等活动。
牵头单位:县文广旅局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自然资源局,城关镇、库庄镇、茨沟乡
八、改善农村出行条件。改善农村公路交通现状,完善路网结构,提升改建农村道路不低于90公里,确保农村群众出行方便;坚持“政府主导、乡镇组织、群众参与”的模式,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加快推进农村排前路建设,真正把水泥路通到村里背街小巷,为群众生产生活提供便利,提升群众幸福感;对2座危桥(谭庄东桥、前城桥)和2座灾后损坏桥梁(南浬河桥、双庙大孙桥)进行改造重建,为新农村建设和群众安居乐业提供良好基础,共建人水和谐的社会环境。
牵头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乡村振兴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
九、提升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加强城市社区“一有七中心”规范化建设,2022年计划打造3个规范化精品城市社区(分别为库庄镇的文明社区和茨沟乡的紫云社区、青云社区),不断提升城市社区管理服务水平和基层服务能力;优化物业管理模式,将小区管理纳入社会治理体系,规范提升物业服务品质,每年度开展物业服务“星级评定”,对“星级评定”较好的企业,予以通报表扬、颁发奖牌。对“星级评定”差、群众投诉较多的企业,予以通报批评,连续两次被评定后三名的纳入许昌市物业服务企业“黑名单”。以此形成比学创优的行业发展氛围,提高业主满意度和幸福感。
牵头单位:县民政局、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教体局、县卫健委、县人社局、县文旅局、县行政服务和大数据中心、县综治办、县文明办、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襄城分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工局、县人防办、县城市管理服务中心、县供电公司、县消防救援大队,相关乡镇
十、开展法律援助和人民调解。深入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加强县法律援助中心、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社区)法律援助联络点建设,实施“一村一法律顾问”,组织村居法律顾问(律师)开展法律服务工作,为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咨询,免费诉讼代理等法律服务事项,解决群众“打不起官司”和“打官司难”问题;开展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队伍建设,排查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减少信访案源,化解信访案件,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维护基层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
牵头单位:县司法局
责任单位:县信访局、各乡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