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开炭炭素有限公司40千吨/年石墨电极(焙烧)项目环境影响变更分析评价工作已开始,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 第4号)的规定,按照公众参与的工作程序,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建设内容
项目名称:许昌开炭炭素有限公司40千吨/年石墨电极(焙烧)项目环境影响变更分析
项目性质:技改
建设地点: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聚集区
建设内容:本项目为变更项目,产能和规模均未发生改变未发生变更,本次变更拟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优化改造。对项目无组织沥青烟气收集处理,提升焙烧烟尘治理技术,减少大气污染影响,优化生活污水治理设施等。
项目变更完成后,各项污染物均能实现稳定达标排放。
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目前厂内现有工程为40千吨/年石墨电极(焙烧)项目。生产规模为年焙烧石墨电极(焙烧)40kt,项目所用电极生坯由开封炭素有限公司提供,二次焙烧后产品返回开封炭素有限公司石墨化处理。项目建设有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及环保工程等,现有工程废气、废水、噪声采取相应环保措施后均可实现达标排放;固废均得到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
二、建设单位及环评单位情况
(1)建设单位:许昌开炭炭素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工
联系电话:13409328308
邮 箱:1030710201@qq.com
通讯地址: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聚集区许昌开炭炭素有限公司
(2)环评单位:河南源通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苏工
联系电话:0371-23862710
邮 箱:843168913@qq.com
通讯地址:开封市宋城路131号(河南开元空分集团有限公司院内东办公楼一、二层)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的关心程度和所持态度以及公众关心的主要问题,听取公众对项目的意见和建议,使项目的设计建设更加合理和完善,期望有关公众积极参与本次公众调查。
本次公众参与的调查范围:受项目影响的居民、单位。
本次公众参与调查的主要事项为:了解公众对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见附件。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四、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在本次信息公示后,若公众对项目建设有意见和看法,可自行下载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然后将个人意见在意见表中进行填写,填写后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或者面谈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发表自己对该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