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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2019年1月31日
2019年襄城县重点民生实事,通过各职能部门筛选群众关心的就业就学、医疗健康、生活便捷、城乡设施等方面问题及网上征集的意见建议,并结合省、市定民生实事谋划情况,初步确定今年我县民生实事。
一、做好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着力破解企业“用工难”问题。通过开展创业技术培训、举办招聘会等形式,做好高校毕业生、城镇失业人员和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确保全县新增城镇就业10000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900人,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800人。(省定民生实事)
牵头单位: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功能,为企业群众办事创业提供便捷服务。完成市民之家建设,将行政审批服务、便民服务、政民互动三大平台集为一体,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
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三、扎实推进教育体制改革和基础教育提升三年攻坚,持续改善办学条件。新建幼儿园1所,改扩建小学2所,改扩建中学1所,新增学位2970个;新建教师周转宿舍80套。(省、市定民生实事)
牵头单位:县教育体育局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
四、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加快人民医院提质升级;加强妇幼保健机构能力建设;继续对农村及纳入城市低保适龄妇女免费开展宫颈癌、乳腺癌筛查;免费开展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对象在确定的服务机构内接受一次政府补助的新生儿耳聋基因芯片筛查;加强对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的80岁以上高龄老人住院报销比例在现行政策基础上提高5个百分点,实施80岁以上老人高龄津贴制度。(省、市定民生实事)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县残联、县人民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县医疗保障局、县民政局
五、继续实行住院医疗补贴,减轻计划生育家庭医疗护理负担。继续对60周岁及以上独生子女家庭父母、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父母进行住院护理补贴,补贴标准分别为每人每天100元、150元,补贴天数当年最多不超过60天,减轻计划生育家庭和特殊家庭医疗护理负担。(市定民生实事)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单位:各乡镇
六、推进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建设,打造中医药健康养生养老服务圈。选择5家条件较好的乡镇卫生院设置具有中医特色的医养结合服务中心,为老年人提供医疗保健、健康咨询、中医诊疗、康复护理等服务,逐步构建覆盖城乡的健康养生养老服务体系。(市定民生实事)
牵头单位: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
七、实施食品小作坊规范提升工程,保障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对25家食品生产小作坊硬件设施设备进行改造提升。(市定民生实事)
牵头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单位:相关乡镇
八、继续提升城镇群众住房基本保障,让人民群众住有所居。回民片区、滨河片区安置房建成投用;推动限价商品房开工建设;完成975套公租房分配任务。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茨沟乡、库庄镇、十里铺镇、城关镇
九、持续提升城区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提升城区宜居度。对城区76条道路路灯进行节能改造,确保亮灯率不低于98%;对14条道路进行改造,提升出行便捷度;谋划建设停车场10个,新增车位260个以上、非机动停车点500个,缓解停车难;对城区20座公厕进行新建改建,缓解入厕难;对11条道路供排水管网进行新建改建、34处积水点进行治理、5处坑塘进行改造提升,解决水乱流、排污难问题;新建街头游园6处,解决公共绿地少问题。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公安局、县路灯所
责任单位:城关镇、库庄镇、十里铺镇、茨沟乡
十、推进城市集中供热能力建设,强化集中供暖保障能力。城区供暖管网覆盖面积达到350万平方米,部分区域实现集中供暖。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城关镇、茨沟乡
十一、规范提升住宅小区物业服务,切实维护业主合法权益。严格贯彻落实新修订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完善物业管理工作机制,落实业主委员会职责,实现全县新旧小区物业化管理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城关镇、库庄镇、十里铺镇、茨沟乡
十二、推进农村基础设施提升,提高农村公共服务水平。完成电网薄弱行政村电网改造;对全县260公里通村道路进行升级改造。(其中电网改造为省定民生实事,具体任务数暂未下达)
牵头单位:县供电公司、县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三、持续推进畜禽养殖粪污无害化处理,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贮粪场2万立方米、污水储存池9.5万立方米、污水输送管网9800米、粪污处理中心1个,使全县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配套率达到90%以上,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
牵头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十四、持续做好生态环境治“污”,打造美丽宜居襄城。继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干线公路环境提升,消除脏乱差;完成8万户农村户厕改造任务,提升农村卫生健康水平;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全年空气优良天数达到249天(其中空气优良天数为省定民生实事)。(其中交通秩序综合整治参考市定民生)
牵头单位:生态环境局襄城县分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