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决定,将《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17年4月30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北京市2067信箱(邮政编码:100035),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全民阅读促进条例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qmyd@chinalaw.gov.cn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 2017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