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河南省行政执法条例》规定,结合襄城县机构改革及职能调整实际,经依法审定,现将襄城县县本级行政执法主体予以公布:
襄城县档案局
襄城县新闻出版局
襄城县国家保密局(密码管理局)
襄城县互联网信息办公室
襄城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襄城县教育体育局
襄城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襄城县公安局
襄城县民政局
襄城县司法局
襄城县财政局
襄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襄城县自然资源局
襄城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襄城县交通运输局
襄城县水利局
襄城县农业农村局
襄城县商务局
襄城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襄城县卫生健康委员会
襄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襄城县应急管理局
襄城县审计局
襄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襄城县统计局
襄城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襄城县医疗保障局
襄城县残疾人联合会
襄城县气象局
襄城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人防办)
实行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其主体资格的确认和公布由省人民政府依法确认。
因法律、法规和规章的颁布、修改、废止,或机构改革职能调整致使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有关依据发生变化的,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报请县人民政府重新审定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经依法确认后向社会公告。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