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中央财政2023年中央财政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预算的通知》(豫财农水〔2023〕33号),襄城县实施了秸秆综合利用项目。该项目资金850万元,对47家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实施补贴,共补贴资金721.9798万元,其中收储点补贴资金376.095万元,收储体系补贴资金161.4598万元,机械补贴184.425万元。项目2023年6月实施,2023年11月底实施完毕,2023年11月,襄城县农业农村局聘请第三方对该项目进行验收,同时也组织相关人员对该项目实地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3月27日至3月31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襄城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监督电话:0374-2577151
襄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