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襄城县深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转岗工作实施方案》规定,通过报名与资格确认,于8月15日将各单位符合条件报考人员名单和个人奖励加分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8月15日到2023年8月19日。公示期间部分单位提出因单位漏报致个别职工年度考核奖励加分未统计等现象,经县人社局对照事业单位年度考核结果备案表进行核准,情况属实。现将有关人员的加分情况予以更正公示,公示期从2023年8月28日到2023年9月1日。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转岗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人员与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其转岗资格并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监督电话:县纪委派驻第十一纪检组 0374-8399878
附件:襄城县深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转岗人员加分情况补充公示
襄城县深化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人员转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