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3号令)、河南省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印发《关于规范河南省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申报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2〕29号)、《河南省医疗保障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豫医保中心〔2022〕32号)文件精神,经综合评估,拟确定襄城县和康老百姓大药房为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现予以公示。若对公示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向襄城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反映。
公示日期:2023年3月13日至2023年3月21日,共7个工作日(不含周六、周日)。
受理电话:0374-8390120
医药机构名称 |
地址 |
法人 |
襄城县和康老百姓大药房 |
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台湾城阿里山路与凤凰路交叉口南路西30米 |
候淑娜 |
襄城县医疗保险服务中心
202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