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为全面推进我县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根据河南省农业农村厅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2年河南省加快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豫农文﹝2022﹞189号)文件精神,按照自愿申报原则,现在全县公开选择、支持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符合条件的建设主体按要求申报。现将有关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县级以上(含县级)示范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已登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申报时间:2022年6月29日--7月5日
三、建设内容:1、通风贮藏库;2、机械冷库;3、气调贮藏库;4、预冷及配套设施设备。
四、申报程序:按照自愿申报、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程序,支持建设主体新建冷藏保鲜设施。申报主体自行下载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设施申报APP,按规定提交申请资料,对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负责,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经县、市、省三级审核,确定预立项结果,公示建设主体。
五、补贴标准:根据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有关要求,采取“双限”适当支持,单个主体补助金额不超过其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投资的30%,补助金额不超过100万元。按照不同类型的建设内容进行补贴金额测算,以净容积为补贴计算依据,按不超过2022年河南省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项目补贴标准补贴标准分类分档定额补贴。对农民合作社获得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到全体成员并记载在成员账户中;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获得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资产要量化为集体成员持有的股份。
六、咨询投诉:
项目全程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咨询投诉电话:0374-2577162
襄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