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河南卡博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委托,河南大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了建设超细结构各向同性高纯石墨新材料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的有关规定,现向公众公开如下信息: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况
项目名称:建设超细结构各向同性高纯石墨新材料
建设地点: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
项目概况:规划用地面积41580.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8882.5平方米,年产超细结构各向同性高纯石墨10000吨。
二、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1.施工期环境影响及防治措施
施工内容主要有场地平整、原料及施工废弃物的运输、建筑结构施工、设备安装等。施工期主要环境影响有施工扬尘、废水、固废以及施工噪声等,以及对周围生态的影响,经采取定期洒水、设置防尘网、建设临时化粪池、施工废弃物及时清除、采用低噪声的施工机械、建立临时声障、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有效污染防治措施后,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2.营运期环境影响分析及防治措施
(1)废气:
①工艺废气:本项目各环节采用了成熟的废气污染防治措施。焙烧废气采用“SNCR+全蒸发降温塔+电捕焦油器+焚烧炉+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系统+50m 排气筒”处理后达标排放。混捏成型、浸渍、沥青储罐等环节的沥青烟集中收集后采用“电捕焦油器+焚烧炉+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系统+50m 排气筒”处理措施进行处理后达标排放。另外,一般产尘环节均采用了成熟的袋式除尘器。因此,本项目各废气污染物均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各排放点大气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
②食堂油烟:处理后的油烟排放浓度为0.9mg/m3,油烟排放量为0.0019t/a,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的油烟废气通过排气筒引至房顶排放,满足河南省地方标准《餐饮业油烟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604-2018)小型食堂最高允许排放浓度1.5mg/m3、净化设施最低去除率90%的要求。
③无组织废气:本项目无组织排放的废气最大落地浓度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达标排放。
(2)废水:本项目生产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后各污染物排放浓度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和襄城县第二污水处理厂收水水质指标,达标排入襄城县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本项目对高噪声设施采取了完善的防治措施,可有效降低高噪声源强,在采取相应隔音、消声、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后,厂界噪声可以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本项目固废分为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一般固废主要有收尘灰、压型不合格品、焙烧不合格品、脱硫石膏、生活垃圾等。其中收尘灰、压型焙烧不合格品回收利用;脱硫石膏进行外售处理;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后统一处理。危险废物主要为废电捕焦油、废机油、废导热油,在危废暂存间暂存后交由资质单位处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均能够得到有效利用、处置,不会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三、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卡博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魏晶晶
电话:18236688288
邮箱:fenglin9016@163.com
通讯地址: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丹霞路01
四、环境影响评价编制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大德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丰产路55号B座1705室
联 系 人:高工
联系电话:18039512648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放置建设单位办公室,如有需要请于公示期间至办公室查看。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
范围:受项目实施影响和关注项目建设的公众等。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方式和途径
1.公众可以通过网站链接下载公众参与意见表,填写后通过信函、电子邮箱发送至企业邮箱;
2.公众可以去建设单位办公室直接填写公众参与意见表。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日期
自公告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河南卡博斯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