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部分建设主体开展了土地性质、资质审核等工作,遴选了第三批符合要求的4个建设主体,并对河南省许昌市襄城县姜庄乡耿庄社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等26个建设主体的库容及库数进行了更正,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1年11月24日-11月30日),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农业农村局提出意见,逾期将视为无意见。
联 系 人:张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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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襄城县2021年全面推进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第三批立项建设项目.docx
2.襄城县2021年全面推进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第一、二批项目变更前.docx
3.襄城县2021年全面推进农产品冷藏保鲜设施建设第一、二批项目变更后.docx
襄城县农业农村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