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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补充信息公示

【信息时间:2021-08-23 16:5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做好《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对本次规划环境影响评价进行信息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一、规划名称及概况

(一)规划名称: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2021—2030)

(二)规划期限:2021-2030年

(三)规划概况:

规划范围:东至紫云大道,南至G311国道,西至首山一矿,北至襄城县南环路,规划面积11.39km2。

发展定位为:“一极、两区、两基地”。其中,

“一极”:襄城县经济核心增长极;

“两区”:国家级化工园区、国家级绿色园区;

“两基地”:全国领先的硅碳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四)规划目标

将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全国领先的硅碳材料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五)规划布局

规划形成“一主两次三区”的空间结构。

一主:贯通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南北的开源路产业空间发展主轴。

两次:延伸集聚区空间形态、引导集聚区用地布局的东西向七紫路空间发展次轴和纬八路空间发展次轴。

三区:根据空间布局和产业类别划分的三个产业片区。即北部新材料产业片区、南部煤化工及精细化工产业片区和东部新材料产业片区。主要是以煤化工和新材料为主导产业的产业集聚区。

二、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针对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发展现状开展环境影响回顾性评价,结合所在区域资源环境特点及存在的环境问题,在收集资料、现场踏勘、环境质量现状监测、调查分析的基础上,分析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规划实施产生的环境影响,包括水环境、大气、噪声、生态和固体废物等,并对规划区域土地资源、水资源、水环境、大气环境的承载力进行综合分析。同时结合区域资源环境承载力,论证区域开发的目标定位、产业结构、规划规模、规划布局、建设时序的环境合理性、可行性,有的放矢提出规划调整建议及环境影响减缓措施,为规划调整方案实施提供决策依据,推进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规划的可持续发展。

三、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一)您对本规划目标和内容的建议;

(二)规划方案对可持续发展的影响及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

(三)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建议;

(四)环评工作中应该关注的其他问题。

四、规划单位和环评单位的联系方式

规划单位

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单位地址:许昌市襄城县湛北乡七里店村

邮编:461700

联系人:翟军利

联系电话:0374-2082009

邮箱:hancongcong125@163.com

单位名称:河南咏蓝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河南省许昌市魏文路信通金融中心D1605

邮编:461000

联系人:刘东东

联系电话:0374-4390777

邮箱:516875841@qq.com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规划单位、环评单位反映关于该规划环境保护相关的意见和建议,同时请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相关信息。

六、信息发布及意见反馈有效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后10个工作日内。

    附件: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docx



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