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肺炎防指发[2020]6号
各乡镇、县直各单位:
为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防控工作部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 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机制的有关规定,经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研究决定,现就我县辖区内相关行业停业事宜通知如下:
一、辖区内除涉及保障城市运行必需(供水、供气、供电、通讯等行业)、疫情防控必需(医疗器械、药品、防护品生产和销售等行业)、群众生活必需(中小超市等)及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行业外,其他行业一律暂时停业,具体开业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经科学评估后由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另行确定。
二、各相关企业要切实落实本通知要求,强化主体责任,落实落细各项防控和服务保障措施,确保社会平稳有序。对发现未经批准擅自开业的,将依法依规从快从严从重处理。
襄城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