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社会保障局下发的《河南省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农村居民医疗保险年度结转工作的通知》(豫社保函〔2019〕113号)文件精神,为做好农村居民医疗保险2019-2020年度信息更新及数据切换工作,结合全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整合迁云上线工作安排,将暂停使用新益华医保管理信息系统统筹地区农村居民医保管理信息系统服务,统一进行年度结转,具体安排如下。
一、停机时间安排
2019年12月31日18时至2020年1月15日24日停机。
二、关于年度结转各项准备工作
(一)2019年12月30日前,医保经办机构将年度结转计划在新益华医学科技有限公司系统中备案,对本统筹地区年度结转计划信息进行登记录入。
(二)2019年12月31日前,医保经办机构全面完成2020年度参保居民基本信息维护工作.确保患者就医和报销不受影响。
三、关于年度结转期间入院出院管理
(一)年度结转期间出院的参保居民,按规定持相关病 历资料及票据回参保地办理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大病补充 医疗保险报销手续。
在省内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定点医疗机构办理出院的,定 点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将其住院病案首页、住院费用及经治医 生信息等住院信息上传至农村居民医保管理信息系统;结转 期间新入院的,暂不办理电子转诊,停机结束后再由定点医疗机构与统筹地区医保经办机构沟通补办。
(二)年度结转完成后,农村居民医保管理信息系统自 动识别住院患者2020年参保信息。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按规 定认真核对患者参保身份,必要时可联系统筹地区医保经办 儿构协查,确保医保基金安全。
四、关于跨年度住院结算
(一)对于2019-2020年度连续参保的,不再办理年终 结算手续,跨年度住院医疗费用全部累加到2020年度,出院按2020年度政策报销,只收取一次起付线,打印生成一张住院发票;2019年度参保,2020年度未参保的,只报销2019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其基本医疗、大病保险、大 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费用累加到2019年度;2019年度未参 保,2020年度参保的,只报销2020年度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
2019年随父或母享受农村居民医保待遇的新生儿患者 跨年度住院,2020年度参保的,仍以参保父或母身份按2020 年度报销政策报销全部住院医疗费用,其基本医疗、大病保 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报销费用全部累加到2020年度。2020 年度未参保的,按规定只补偿其2019年度住院医疗费用。
连续参保的跨年度住院费用较高的患者,可在各地停机 前结转一次,分年度结算住院医疗费用,分年度结算只收取 一次起付线费用。各级医疗机构在为跨年度病人报销结算 2020年度费同时,将住院类型选择为“居民跨年度(已中途出院)结算”可直接实现。
(二)符合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条件的跨年度住院患 者,2019年度参保,2020年度未参保的,2020年不享受重特大疾病保障政策,按其参保年度政策只报销2019年度发 生的医疗费用。
(三)跨省异地就医跨年度住院患者一律不办理年终结算手续,出院后正常结算即可。
襄城县医疗保障局
2019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