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扶贫办、金融局:
你们单位上报的《关于申请追加2019年度“雨露计划”培训补助资金的请示》(襄扶贫办〔2019〕22号)《关于申请追加2019年第四季度金融扶贫贷款贴息资金的请示》(襄金〔2019〕22号)已收悉,根据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结余情况,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现就你们单位申请追加资金批复如下:
一、根据《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调整“雨露计划”职业教育工作程序和补助额度的通知〉》(豫扶贫办〔2018〕21号)、《河南省雨露计划短期技能培训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豫扶贫办〔2017〕9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县结合2019年秋季学生实际情况,同意你单位申请追加“雨露计划”补助资金42.55万元,批复财政专项扶贫中央结余资金42.55万元;
二、根据2019年我县小额贷款贴息资金需求,第四季度贷款贴息情况,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同意你单位申请追加资金225.721443万元,批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共160.578554万元,其中2018年结余资金1.8235万元;2019年结余资金中央资金11.33086万元,省级资金48.344754万元,市级资金6.902862万元,县级资金92.176578万元,不足部分在2020年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
襄城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