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许昌市财政局、许昌市扶贫办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扶贫资金管理使用问题整改的通知》有关精神,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对全县2019年财政专项扶贫项目进行了调整,现通知如下(调整后的项目详见附件):
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河南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扶贫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的意见〉的通知》(豫脱贫组〔2017〕34号)、《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2017〕216号)、《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务院扶贫办 财政部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豫扶贫办〔2018〕39号)有关要求,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加强沟通协调,形成攻坚合力;严格把握程序,坚持公告公示;加强项目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务必要高标准、高质量的完成全年项目建设任务,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附件:襄城县2019年度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统计表.xlsx
监督电话:0374-3866302
襄城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8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