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及有关文件的规定,受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的委托,由本单位承担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主导产业调整方案)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按生态环境部部令第4号文《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就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主导产业调整方案)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进行公示,欢迎公众积极参与并提出宝贵意见。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总体发展规划(主导产业调整方案)
规划范围:集聚区规划范围东至311国道,南至S329省道,西至紫云镇刘庄村,北至襄城县南环路,规划面积13.5平方公里。
规划发展定位(拟调整):按照主导产业选择原则,综合考虑现有产业基础、成长性、竞争力等因素,规划选择煤化工、新材料产业作为集聚区的主导产业。
二、环评工作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主要工作内容简述如下:
1、评价区域环境现状调查。查清评价区域及其周边的敏感点及污染源情况,调查评价区域及其周边的自然、社会经济状况及水、气、声环境、生态环境质量状况。
2、规划与上层相关规划的相符性;项目建设对评价区域内水环境、大气、声环境、生态等产生的环境影响及预防和减轻措施;规划的资源及环境承载力分析;规划的风险评价、经济效益分析。
3、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意见调查。通过在网络上发布公告、公示调查问卷链接、等形式征求公众意见。
4、综合多方分析结果,从环境保护角度,对项目的环境可行性做出结论。
三、公众调查内容
按照环评工作的程序,需征求公众对本项目环保问题的意见,为了使项目的建设对环境的影响降到最低,请您参与项目的环境决策,对以下问题提出您自己的看法:
(1)您对集聚区规划的总体态度(支持、反对、无所谓);
(2)您认为集聚区规划的选址是否合理;
(3)您对集聚区规划建设所造成的环境影响和应采取的环保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四、公众意见表
五、联系方式
1、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许昌市襄城县湛北乡七里店村
邮编:461700
联系人:闫局长
联系电话:13213379026
2、环评单位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河南省广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中原区陇海路南、桐柏路东、文化宫路西5号楼23层2306号
邮编:450000
联系人:高工
联系电话:18039512648
E-mail:596487586@qq.com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我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我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和建议,发表意见的同时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公示有效时间
自发布之日起至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公示日止。
襄城县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管理委员会
2019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