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融资性担保公司年审办法的通知》(豫政金〔2015〕142号)《河南省人民政府金融服务办公室关于印发河南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办法的通知》(豫政金〔2015〕141号)和《河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关于做好2018年度融资担保机构小额贷款公司年审工作的通知》(豫金发〔2019〕58号)的要求,襄城县金融工作局对襄城县鑫源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襄城县首山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襄城县颍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年审材料进行了审核,现予以公示。
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公告:不准吸收存款或变相吸收存款,不准开展违法违规理财业务、发放贷款、受托发放贷款、受托投资,不准误导社会公众向企业存款,不准为违法违规借贷行为做担保,不准擅自设立任何形式的分支机构,不准虚假出资、抽逃注册资本金,不准进行任何形式的违法违规宣传。
小额贷款公司经营公告:小额贷款公司依法规范开展小额贷款业务,贷款利率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不得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非法集资。
公示期2019年5月10日--2019年5月16日
监督举报电话:0374-3883008
欢迎社会各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