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襄城县2018年扶贫开发工作要点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19-02-21 17:1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任务艰巨的一年,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结合全县实际,制定如下工作要点: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各项决策部署,坚持以脱贫攻坚工作统揽农村工作大局,紧密衔接乡村振兴战略,聚焦贫困发生率高、贫困人口多的村和特定贫困群体,在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上下功夫,在建机制、提效能、上水平上多发力,持续推进精准帮扶,集中力量克难攻坚;加大精准帮扶工作力度,构建长效稳定脱贫机制;强化“志智”双扶,持续激发内生动力;开展扶贫领域作风专项整治,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持续巩固脱贫成效,提升脱贫质量,确保全面打好脱贫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在保持现有良好工作态势的基础上,推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和工作落实取得新成效,农村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取得新进展,贫困群众增收脱贫能力得到新提升,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实现新转变,确保实现全县最后1个贫困村退出、完成4933人稳定脱贫年度目标,贫困发生率从现有的1.2%下降至0.6%,贫困人口错评率、漏识率、错退率低于1%,政策知晓度和群众满意度达到95%以上。

二、夯实精准扶贫基层基础

(三)完善工作体制机制。制定《关于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工作体制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完善县级领导联乡包村、科级干部包村联户、机关干部结对包户三级帮扶责任体系,夯实基层基础,提高扶贫成效。调整驻村帮扶机制。原则上一个单位分包一个村或同一乡镇的邻近行政村,避免一个村由多个单位分包或者一个单位分包多个乡镇的村的情况,避免指挥不统一或者帮扶成本增加等问题。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对村级脱贫攻坚责任组长兼任问题进行调整,乡镇人员不足的,由县直副科级以上干部补足。同时,择优挑选一些有知识、有文化、有责任感、有发展意识的党员干部充实到脱贫攻坚责任组,增强脱贫攻坚力量。完善扶贫队伍体系。县级层面成立脱贫攻坚指挥部,由县委副书记任指挥长,负责总调度;县直单位成立扶贫工作专班,明确1名副职具体分管脱贫攻坚帮扶工作;乡镇设立扶贫办,统筹全乡镇脱贫攻坚工作;村级设立扶贫专干,具体负责本村扶贫工作。

(四)建立动态识别机制。每季度开展一次扶贫对象动态调整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按照识别程序,及时把符合标准的农户纳入贫困户,建立纸质档案,开展帮扶。年底,扶贫对象动态调整时统一录入建档立卡信息系统。建立脱贫对象跟踪监测机制。对已脱贫户,脱贫不脱钩,帮扶责任人继续监测其经济收入和“两不愁四保障”情况,坚持落实“扶上马送一程”的帮扶责任,避免返贫现象发生。加强部门间信息数据共享衔接、比对修正和分析应用,实时监控和调度脱贫攻坚工作。

(五)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村组干部责任落实,提升村级治理水平。借助2018年村级换届选举有利时机,加大软弱涣散村党组织整顿,选优配强“村两委”班子,切实改善村级组织知识结构、能力结构和年龄结构,充分发挥“桥头堡”作用;开展村两委干部轮训,切实提升日常管理、发展经济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和水平。加强第一书记管理,发挥派出单位后盾作用。

三、提升精准帮扶工作实效

(六)足额落实扶贫政策。结合贫困户实际,及时足额落实农村低保、医疗救助、教育补贴、危房改造等7大项23条行业扶贫政策;一般脱贫户在攻坚期内继续享受扶贫政策,做到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有效防范部分群众脱贫后缺乏扶持而出现“断崖式”返贫。对达到稳定脱贫条件的脱贫户,及时标注“稳定脱贫”,不再享受相关政策,避免造成“福利陷阱”。

(七)强力推进产业扶贫。以“千企帮千村”活动为载体,按照“就地就近、优势互补”原则,3月底前完善调整结对帮扶关系,建立帮扶企业名录库,实施台账管理。引导帮扶企业依托资源禀赋,结合群众发展意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林果业、高效种养业、乡村旅游业、特色加工业、电商流通业等扶贫产业,拓宽增收渠道,增加产业收益。规范有序推进扶贫车间建设,探索完善与贫困户的利益分配机制。2018年,在贫困发生率较高或贫困人口较多的村,谋划建设一批扶贫车间,实现贫困户就近转移就业。强化科技扶贫,选派科技特派员赴基层一线提供专业技术服务。对积极参与脱贫攻坚的带贫主体,全面落实税收、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

(八)稳步推进金融扶贫。加强金融服务体系、信用评价体系、风险防控体系和产业支撑体系建设,通过户贷户用、企贷带贫模式,提高贫困户扶贫小额信贷获贷率,扩大金融扶贫政策覆盖面。2018年,扶贫小额信贷累计户获贷率稳步提高,有贷款意愿且符合贷款条件的贫困户实现“应贷尽贷”。规范完善政府、银行、企业、贫困户金融扶贫“四方协议”,进一步明确收益分配方式、分配期限、用途管理和违约追责等内容,切实保障贫困户利益。持续完善金融扶贫贷款细则,严格落实扶贫贷款贷前审查、贷后管理制度,实现动态跟踪管理;全面落实风险补偿金制度,对可能出现的金融风险,及时启动风险补偿代偿,有效降低呆账坏账发生比率。

(九)突出抓好就业扶贫。厘清贫困劳动力底数,建立完善信息台账,推进贫困劳动力信息化建设,提供针对性强的就业帮扶服务。坚持因村因人因时施训,重点开展周期短、易学易会、脱贫增收见效快的实用技能培训,提升转移就业能力。积极搭建就业平台,加强供需对接,有效发挥扶贫车间带贫功能,支持企业、农民合作社和代加工点吸纳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开发适宜乡村发展的交通协管、保洁保安、护林员等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就业,实现“就业一人、脱贫一户”。全年新开发100个公益性岗位,完成200名贫困劳动力实用技能培训。

(十)创新推进农村集体经济。实施贫困村集体经济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指导性意见,引导群众通过资源流转、资金入股、合作经营、财政项目转化等方式,培育发展农村集体经济。重点抓好清产核资、身份确认、股份量化等工作,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增强壮大集体经济实力,提升带贫助贫能力。2018年建档立卡贫困村实现集体经济全覆盖,且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

(十一)切实加强教育扶贫。精准认定资助学生资格,做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全覆盖,2018年落实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政策。加快推进贫困村学校标准化、信息化建设,积极开展城区学校与贫困村学校结对帮扶活动,实现优质教育资源互补共享。继续实施贫困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办好“精准脱贫技能培训班”。关注贫困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加强心理辅导,减轻贫困造成的心理负担。

(十二)大力实施健康扶贫。强化贫困村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确保每个贫困村都有一所标准化村卫生室。2018年继续对“九种大病”贫困患者实行集中救治,贫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为贫困人口长期慢性病患者免费发放药品。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医保帮扶计划、医疗救助等政策全覆盖,切实减轻贫困群众就医负担。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农村婚前、孕前健康知识教育,减少病残儿出生率;引导贫困群众增强健康意识,养成健康生活习惯,防范因病致贫、因病返贫。

(十三)集中解决住房安全。坚持农村危房改造标准,及时落实财政补助资金,积极探索农村危房集中改造或多渠道住房保障方式,加快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的基本住房安全问题,完成2018年排查出的214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

(十四)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紧密衔接乡村振兴战略,以建档立卡贫困村(主要是2014年、2015年脱贫村)和贫困发生率较高或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为重点,加大村内道路、标准化卫生室、文化广场等基础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改造力度,着力改善群众生产生活条件。2018年新改建农村公路30公里;对1个贫困村标准化卫生室进行升级改造;按照“贫困对象精准、基础设施配套、产业发展有力、村容村貌整洁、乡村风貌文明”的要求,开展扶贫开发示范村创建活动,引领带动提升整体工作水平,2018年培育示范村10个以上。以农村垃圾、污水处理和村容户貌为主攻方向,着力推进贫困户家庭居住环境“六改一增”工作。

(十五)积极推进生态产业扶贫。以贫困村为重点,启动乡村绿化美化工程,创建一批森林生态村,支持紫云镇、山头店镇、湛北乡、丁营乡利用生态资源、文化渊源发展乡村旅游等绿色产业,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十六)加快解决因残致贫问题。把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继续开辟贫困残疾人办证“绿色通道”,实现应办尽办、应办快办。加大贫困残疾人职业技能或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力度,全年免费培训300名贫困残疾人及重度残疾人家属,提升就业创业能力。实施贫困残疾人精准康复服务和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加大贫困残疾人轮椅、助行器、助听器等辅助器具的适配力度,贫困持证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率达到80%以上。推进因残致贫家庭更好地享受资产收益扶贫政策。

(十七)紧密衔接“两项”制度。紧盯农村低收入群体,将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不低于2018年脱贫线,实现“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动态合一;做好农村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与建档立卡人口识别的精准衔接,落实农村低保全户保政策,完善认定办法,加强信息比对,及时更新数据,实现“有进有出,应扶必扶,应保尽保”。

(十八)着力强化兜底保障能力。推进农村危房集中重建和村级集中供养模式,对农村“鳏、寡、孤、独”无依无靠人员进行集中供养,统一提供居所住房,统一提供饮食保障,统一进行生活管理;以襄城县中西医结合医院龙耀健康城项目为试点,探索医养结合供养模式,全面解决农村生活不能自理、无依无靠贫困人员的供养问题。

四、强力推进扶贫项目建设

(十九)加大扶贫资金投入力度。坚持政府投入主体主导作用,新增财力、新增政府债券优先用于脱贫攻坚。县级建立与脱贫攻坚任务相匹配、相适应的资金投入保障机制,足额安排本级扶贫资金投入,资金规模原则上不低于上年度,且投入增幅高于上级资金投入增幅。

(二十)规范扶贫项目库建设。结合年度减贫计划和群众实际需要,以产业发展、到户增收、小额信贷等项目为重点,精准谋划2018年扶贫项目库,抓好项目前期筛选、可行性论证、储备等工作,确保入库项目真实可靠、科学可行。

(二十一)科学合理确定项目。增强风险忧患意识,提高工作预见性,对新建、扩建的产业扶贫项目要科学谋划、反复论证、精准落地,防止盲目跟风,避免造成次生贫困。围绕培育和壮大当地特色优势产业,增强贫困户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有计划、有重点地实施一批产业发展、设施改善、技能提升和促进长效增收的扶贫项目,提高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精准性。建立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支出进度旬报制度,确保扶贫项目科学安排、资金及时到位、项目精准落地。2018年2月底前完成项目立项,3月底前完成招标,4月份开工建设,9月底前建成完工,10月底前完成验收,11月底前资金拨付率达到92%以上。

(二十二)严格落实公告公示制度。扶贫资金分配、项目安排、招投标、资金拨付等信息要全过程公开公示,确保群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资金分配、项目立项、招投标等相关信息在当地政府或行业部门网站进行公示,乡、村两级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在村委会或村内人口聚集地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

(二十三)强化项目资金监管。纪检监察、财政、审计、扶贫等部门从扶贫资金分配、项目评审立项、招投标、项目实施、完工验收、资金拨付等各环节加强监督和管理,做到资金到项目、管理到项目、核算到项目、监管到项目、责任到项目。探索推进以政府购买社会服务的方式,聘请第三方机构对扶贫项目监理、验收、绩效考评等进行评估,不断提升监管实效。

五、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

(二十四)开展专项治理。2018年确定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重点解决“四个意识”不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准、工作作风不扎实、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从严考核监督要求不够以及扶贫领域腐败等问题,以作风攻坚促脱贫攻坚。加大问题查处和追究力度,对查实的扶贫领域案件及时予以曝光。对涉贫作风问题频发的地方和部门,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二十五)改进工作方式。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围绕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总结经验、研究问题、分析形势、指导工作。县级领导干部切实履行包乡联村责任机制,深入乡村,到扶贫一线,体验民情、听取民意、解决难题、宣讲政策、办好实事。包村科级干部、村级脱贫攻坚责任组长全面掌握村情实际,指导分包村开展好动态调整,精准脱贫工作。帮扶责任人充分发挥贫困户政策落实第一责任人作用,针对致贫原因,因户施策,精准帮扶。

(二十六)畅通诉求渠道。健全扶贫信息公示公开制度,公布市、县、乡三级扶贫信访电话,畅通诉求渠道,接群众监督,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扶贫领域相关问题;健全涉贫舆情处置反馈机制,建立完善舆情管控体系,对涉贫事件,第一时间发声,掌握舆论主导权。

六、凝聚脱贫攻坚强大合力

(二十七)推进社会扶贫。持续推进社会扶贫工作。积极发挥“中国社会扶贫网”平台作用,组织信息发布,推动需求对接。以“千企帮千村”、“百医包百村”等活动为载体,强化企业、医疗、教育机构结对帮扶,为贫困村发展、贫困户脱贫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完善社会扶贫工作体系,健全工机制,落实支持政策,广泛动员公益组织和扶贫志愿者、爱心人士等参与脱贫攻坚,着力构建“大扶贫大脱贫”工作格局。

(二十八)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开展好2018年“10.17扶贫日”等系列活动。认真总结脱贫攻坚实践中的创新举措和成功经验,及时宣传推广。按照“六个一”要求,持续开展扶贫政策宣传、解读和普及工作,提高干部群众政策知晓度。注重发现基层扶贫干部先进事迹,挖掘扶贫领域先进典型事例,发挥引领示范作用。对脱贫成效突出、深受群众欢迎的基层扶贫干部大力宣传表彰,树立鲜明导向。

七、强化脱贫攻坚推进措施

(二十九)夯实攻坚责任。压实脱贫攻坚乡镇主体、部门协调、驻村帮扶、督查巡查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结合工作实际,实事求是把握脱贫节奏,指导乡村两级科学合理制定全年减贫计划。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制定2018年工作要点,明确工作重点,划定时间节点,细化推进措施;各行业部门制定本部门年度工作计划或方案,规范有序推进脱贫攻坚工作。

(三十)健全工作机制。围绕脱贫攻坚工作内容、标准、目标、考核等事项,建立健全工作台帐,按照“周有扶贫日、月有扶贫例会、半年有总结会、年度有扶贫考核”的要求,建立完善问题发现、信息反馈、定期会商、分析研判、落实推进等工作机制,确保用精准的办法抓好精准扶贫,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常态化、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每周二确定为全县“扶贫日”,各级帮扶干部进村入户开展精准帮扶工作。积极发挥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统揽协调、督促指导、参谋助手作用。加强领导小组成员间信息沟通和协作,形成强大合力。完善上下联动机制,形成县乡村三级协调推进脱贫攻坚的良好格局。

(三十一)提升管理水平。选择熟悉扶贫政策、善做群众工作的年轻力量,充实完善县、乡扶贫队伍,加强扶贫信息管理中心建设,做到专人专职。制定全县扶贫干部培训计划方案,按照“走出去+请进来”的原则,通过案例教学、现场教学、外出培训、专家授课等方式,分批分类组织开展扶贫业务培训,开拓眼界视野,丰富知识结构,提升驾驭扶贫工作的业务素质和服务群众的能力水平。2018年,对各级扶贫业务骨干普遍轮训一遍。

(三十二)加强督促检查。定期督查通报。对各乡镇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周督查、月汇总、季考评,根据督查、考评情况进行排名,各乡镇排名情况在全县予以通报。组织项目观摩。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每季度组织对各乡镇产业扶贫项目进行观摩,对项目进展情况实地查看、现场打分。观摩后总结点评,对下一季度项目发展进行安排部署。严格目标考评。

(三十三)严格考核考评。有效整合督查力量,精简督查巡查人员,减少督查巡查频次,督查巡查以随机暗访为主,统筹结合交叉互查、驻点剖析、联合督查等方式,注重日常工作评价,提高督查巡查的科学性和实效性。开展好2018年乡镇党委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乡镇党政正职履行脱贫攻坚责任考评、县直部门及驻襄单位脱贫责任考核工作。深化工作监督,充分发挥人大、政协、纪检监察、审计、新闻媒体和社会群众等全方位监督作用。

(三十四)树立正向激励。积极挖掘扶贫一线涌现的脱贫先进典型、帮扶先进典型、驻村先进典型、扶贫系统先进典型、精准脱贫成功案例等,举办脱贫攻坚先进事迹报告会,加大宣传和表彰力度,优先提拔重用,形成重基层、重一线、重实践的用人导向。关心关爱基层扶贫干部,足额保障工作经费,落实生活补贴,提高政治待遇。驻村第一书记和帮扶干部派出单位要当好后盾,挖掘行业资源,大力支持驻村工作。对各级干部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具体分析、区别对待,防止绝对化、片面化,充分调动和保护基层干部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八、构建长效稳定脱贫机制

(三十五)建立有序退出机制。坚持现行扶贫标准,既不降低标准,又不吊高胃口,有序推进精准帮扶工作。结合工作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开展精准退出,防止急躁症和拖延症,防止弄虚作假、算账脱贫、数字脱贫,实现从注重减贫进度向更加注重脱贫质量,从注重目标完成向更加注重增强贫困群众获得感转变,确保如期高质量实现脱贫退出。

(三十六)统筹推进协调发展。树立“跳出扶贫抓扶贫”的思想,把脱贫攻坚与促进县域乡域经济发展、强化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健强基层党组织等工作有机融合起来,做到统筹兼顾、均衡推进、协调发展,高度重视非贫困村、边缘户发展,防止出现新的区域分化、贫富分化。加大资源调配,在资金、项目、人才等方面适当向脱贫攻坚任务重、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倾斜,确保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点。

(三十七)激发内生脱贫动力。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有机结合,加强扶贫政策宣传,加强实用技能培训,加强情感交流交融,激发内生脱贫动力,加快补齐贫困群众“精神短板”。创新帮扶方式,采用生产奖补、劳务补助或建立“扶志超市”等方式,把扶贫政策落实与贫困群众参与挂钩,增强其发展的主动性,有效防止“政策养懒汉”。推进农村移风易俗,坚持喜事新办、丧事简办,坚决遏制大操大办、厚葬薄养、盲目攀比等陈规陋习,丰富群众精准文化生活;对拒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子女,采取司法干预措施,坚决用法律手段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