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襄城县2017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襄政办〔2018〕17号)《襄城县2018年生猪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实施方案》(襄牧〔2018〕93号),通过宣传发动、养殖场自愿申报、乡镇核查上报,畜牧局核定,10月22日局班子研究,确定申报创建县级生猪生态示范场16个,已于2018年10月29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公示,其中襄城县长胞养殖场、襄城县翟占举养殖场自愿放弃项目实施。经乡镇同意和畜牧局班子研究确定增补襄城县李晓飞养猪场实施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项目。
特此公示。
公示期:一周
举报电话:0374-3599311
附:襄城县2018年申报生猪养殖场粪污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场增补名单.doc
襄城县畜牧局
2019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