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襄城县2017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实施方案》(襄政办〔2018〕17号)文件精神,对养猪企业建设大型沼气工程进行奖补(每建设一座2000立方米以上常温沼气工程,每立方米补贴500元,每个沼气工程补贴标准不超过150万元)和对“百亩田千头猪”种养结合试点场进行奖补(主要用于支持一座“百亩田千头猪”种养结合示范试点场建设奖补。对新建猪舍每平方米奖补200元,最高奖补2500平方米)。经过宣传发动,企业申报,乡镇审批,上报建设大型沼气工程的企业共三家,分别是雏鹰农牧集团襄城分公司、襄城县恒杰养殖有限公司、襄城县汇聚养殖专业合作社;上报建设“百亩田千头猪”种养结合试点场的企业一家是襄城县天安原生态养殖家庭农场。2018年9月26日,经畜牧局领导班子研究,一致通过以上四家企业实施襄城县2017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使用相关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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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