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各乡镇、各部门、各有关企事业单位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国办发〔2017〕87号)文件精神,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全县消防安全持续稳定。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县政府拟定对在2017年度消防工作中表现突出的14个消防工作先进单位以及32名消防工作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按照有关程序,现予公示:
一、消防工作先进单位(14个)
城关镇政府 茨沟乡政府
丁营乡政府 麦岭镇政府
县文广局 县教体局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县财政局
县安全监管局 县民政局
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县公安局王洛派出所
县公安局丁营派出所 县公安局紫云派出所
二、消防工作先进个人(32人)
王雪刚 县政府办公室
赵 航 县财政局
魏晓伟 县教体局
朱晓天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王红宾 县交通运输局
黄璐明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刘建伟 县商务局
刘干栋 县规划局
杨海晓 县安全监管局
崔亚磊 县水务局
代华丽 县文广局
姚克矿 县卫生计生委
李小飞 县民政局
柴东娟 县民族宗教委
李 琳 县气象局
王彩云 县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王会显 县公安局
王 洁 县公安局
周战胜 县公安局
刘占创 县公安局
王 伟 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
郭辉鹏 县公安局丁营派出所
董义强 县公安局姜庄派出所
杨逗逗 县公安局库庄派出所
胡攀峰 县公安局王洛派出所
井民强 县公安局汾陈派出所
王浩普 县公安局范湖派出所
刘晓兵 县公安局湛北派出所
邢 威 中国工商银行襄城县支行
刘秋刚 丁营乡专职消防队
张素华 县幼儿园
闫洪涛 河南水投锦襄水务有限公司
公示时间截止2018年6月25日下午5时。广大党员群众对以上单位和个人的有关意见,可在本公示规定时间内,用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县消防大队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具体真实,署真实姓名,以便调查核实。
公示期间,县消防大队设立监督信箱和监督电话,负责来电来信的接收。网上监督信箱为9308359@163.com,监督电话为3589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