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许昌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关于转发《河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关于转发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的通知》的通知,保障游客合法权益,有效增强市场预期,为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行社高质量发展。2023年4月15日早晨,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管理股、执法大队会同县交通运输局执法大队开展旅游市场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对有没有“不合理低价游”,导游有没有导游证,旅游车辆有没有资质,旅行社与游客所签《合同》完不完善等进行了检查。检查旅游车辆4辆,发现有旅行社与游客所签《合同》不完善现象。执法人员当即责令相关旅行社2日内将相关情况报县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既是维护法律法规的捍卫者,又是法律法规的宣传者,积极向游客宣传有关旅游法规知识,倡导游客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经营秩序。为给我县游客营造好放心、安心、舒心的出行环境,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场管理股、执法大队将加大旅游市场日常监管检查、日常执法检查,形成合力,常抓不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