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扶贫资金和项目管理,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和透明度,实现阳光化运行,常态化公开,保障贫困群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确保贫困群众看得到、看得懂,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我县公告公示制度,现将我县制定的公告公示制度予以公告。
监督电话:0374-3866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