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脱贫攻坚五个专项方案》系列解读今天继续播发《河南省医疗卫生脱贫专项方案》之——襄城县实施办法。
《河南省医疗卫生脱贫专项方案》解读
襄城县实施办法
2016年对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患者实施医疗卫生精准救助,切实解决需要长期服药和患有重病、慢性疾病患者的治疗问题,实现医疗卫生救助全覆盖。2017年巩固提升救助成效,帮助长期服药和重病,慢性疾病贫困患者早日实现脱贫。
1、贫困人口医疗救助措施
实行“572111”工程,即:“五免”、“七减”、“两补”、“一扩一提一降”措施,实施医疗卫生精准救助。
“五免”:一是免除长期服药贫困患者药费。农村参合贫困人口患者,在村卫生室看病就医,新农合家庭账户用完后,仍需长期服用的对症药品,凭“贫困人口就医证”由乡镇卫生院负责配送,其费用全额免除,由当地新农合基金支付。二是免除贫困人口住院起付线。农村参合贫困人口患者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时,免除新农合住院起付线。三是免收贫困人口住院押金。贫困人口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免收住院押金,实行“先住院、后付费”。四是免除特殊病贫困人口患者药品费用。精神病、结核病等特殊病种享受国家规定的免费政策和新农合相关政策。五是免收普通挂号费。贫困人口在本地县级以下定点医疗机构(含)看病就医免收普通挂号费。
“七减”:贫困人口患者凡是县级(含)以下定点医疗机构看病就医,对住院病人基本药物目录外药费、诊查费、检查费、检验费、麻醉费、手术费、住院床位费减免10%。
“两补”:对“0-14周岁”先天性心脏病和白血病患者,在住院治疗后,可向当地红十字会申请“天使阳光”、“小天使”基金救助,分别给予补偿“2-3万元”、“3-5万元”。
“一扩一提一降”:扩大新农合慢性病病种范围,贫困人口患者新农合慢性病病种由现在的15种,扩大到一定病种范围,其报销比例为70%。提高看病就医报销比例,农村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患者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经新农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保险报销及民政救助后,年度内剩余的合规自费超过1.5万元部分,新农合第三次再予以80%报销,救助限额为20万元。降低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对农村贫困人口患者实施降低新农合大病保险起付线,进一步减轻贫困人口就医负担(待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