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申请条件:
周围环境具备安装天然气的条件
二、申请材料:
1、用气申请表一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三、申请流程:
受理 审核 决定
四、法定依据:
1、《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83条公布)第十七条:燃气经营者应当向燃气用户持续、稳定、安全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燃气,指导燃气用户安全用气、节约用气,并对燃气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燃气经营者应当公示业务流程、服务承诺、收费标准和服务热线等信息,并按照国家燃气服务标准提供服务。
2、《河南省城镇燃气管理办法》(省政府令158号)第十二条:省辖市、县(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燃气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通过市场竞争机制,以招标投标方式选择管道燃气投资企业或者经营企业,并签订特许经营协议。特许经营协议应当明确特许经营内容、区域、范围、有效期限及服务标准等。管道燃气特许经营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公共利益优先的原则。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办理服务电话:0374-83916555
办理地址:1、市民之家一楼天然气窗口。
2、清华园东门天然气客户服务中心
3、污水处理厂4楼天然气公司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