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做好迎接上级教育督导部门2022年对我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准备工作。
2. 开展2022年度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
3. 组织责任督学对“双减”情况开展督导,推动“双减”政策措施落实落地;对各学校“五项管理”情况开展常态化督导。
4. 继续开展义务教育学校体音美理化生科学实验课程开设情况常规督导。
5. 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
6. 围绕局中心工作安排,切实做好相关工作;做好上级教育督导部门安排的相关工作。
7. 做好教育热点问题专项督导。
8. 继续对教育督导队伍进行业务和技能培训,加强队伍建设。
9. 加强教育理论政策学习,提升完善业务素质,不断增强服务学校的能力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