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经襄城县实验学校自行申请,我局拟同意该校校长由付永桥变更为赵雪芬。
公示时间:2021年12月20日至26日。
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传真资料等方式,向我局如实反映情况。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署实名并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信函以邮戳日期为准。
监督电话:0374——3997890
邮寄地址:襄城县市民之家(文博中心不动产与民生24窗口)
特此公示
襄城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