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事项:教育督导
二级事项:
一、机构队伍
1. 县级层面成立的有教育督导委员会,县教体局设有教育督导办公室
2. 督学名单
总督学:李松召
教育督导办公室:陈建岭(负责人)、李红涛、李俊玲、郅国勇、张向阳
二、学校督导评估
1. 年度督导工作计划内容
2. 责任区划分和责任督学名单
3. 责任督学日常督导事项:
校务管理和制度执行情况;招生、收费、择校情况;课程开设和课堂教学情况;学生学习、体育锻炼和课业负担情况;教师师德和专业发展情况;校园及周边安全情况,学生交通安全情况;食堂、食品、饮水及宿舍卫生情况;校风、教风、学风建设情况等。
4. 学校督导评估的办法
指标体系
督导评估报告:无
三、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
1. 我县已于2014年通过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全国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认定
2. 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有关政策文件、规定
3. 对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的督导评估还未启动
4. 县教体局教育督导室负责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督导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