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襄城县范湖乡初级中学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资金来源为学校公用经费,已由范湖乡中心学校批准立项。招标人为襄城县范湖乡初级中学。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由襄城县范湖乡初级中学组织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需求
1. 项目名称:襄城县范湖乡初级中学物业管理服务
2、预算金额:259600 元。
3、最高投标限价:259600 元。
4. 服务周期:壹年
5. 资质要求:资质齐全的物业服务公司
6. 采购需求:襄城县范湖乡初级中学现有学生2407人,教师132人,现有33个教学班,三所教学楼,三所学生宿舍,一所学生餐厅,为了给学生创造一个安全、舒适、优质的校园环境,提供良好的服务及规范管理,经我校校务会议研究决定,拟实施“襄城县范湖乡初级中学物业服务管理”招标服务项目。
三、项目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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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名称 |
岗位 |
备注 |
1 |
宿舍 |
8 |
每年服务9个月 |
2 |
水系管理 |
1 |
每年服务9个月 |
3 |
电网管理 |
1 |
每年服务12个月 |
4 |
门卫管理 |
3 |
每年服务12个月 |
5 |
南教学楼和操场厕所保洁 |
1 |
每年服务10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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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中国政府采购网”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上述查询结果页面查询,时间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前;
3.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等,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3.3本项目资格后审。
五、服务要求和标准
1.中标供应商必须制订切合招标人实际的管理方案、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奖惩制度和工作计划,建立专业稳定的组织机构和管理队伍,依法制定人员聘用制度和招聘方案。
2.中标供应商聘用服务人员必须①经过严格审查、培训和健康检查,所聘用服务人员必须政治可靠,身体健康,形象端正,工作勤奋,讲文明、有礼貌,言行规范;②有为师生服务的意识和大局观念,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尤其是学生公寓管理员既要具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教育管理指导学生工作到位,又要具有慈母般的爱心,对住校生给予无微不至的关爱;③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的、经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者,并持有健康合格证,且随时接受卫生部门的检查和监督;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社会公德和职业操守,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参与政府明令禁止的非法组织及活动。
3.服务人员要有统一着装。
六、其他要求
1.中标供应商负责提供派驻学校的服务人员日常工作所需的服装。
2.中标供应商需保证每月定期对派驻学校的物业人员进行安全和业务培训至少一次。
七、投标报名
1.公告日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8月22日—8月28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北京时间,下同),到襄城县范湖乡初级中学报名领取询价表,逾期不候。
2.投标人报名时需携带的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除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报名期间内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记录以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截图。
报名时需携带上述资料的原件及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两套,以及携带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的所有证明资料。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时间:报名成功后,根据项目预算清单递交投标文件手续。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22日—8月28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逾期视自动放弃)。本项目预算金额及最高限价:2596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2.投标地点:襄城县范湖乡初级中学,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项目学校投标文件受理人及联系电话:郑老师13937413923
4.开标时间:2024年8月29日上午10:00
5.开标地点:襄城县范湖乡初级中学
九、发布公告媒介
招标公告在襄城县人民政府网“教育信息”板块“通知公告”栏公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襄城县范湖乡初级中学
联 系 人:郑老师
电 话:139374139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