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收条件:毕业生为许昌市户口或在许昌市工作(包含各县市区)
接收单位:河南省许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接收地址:河南省许昌市竹林路许昌市民之家1楼115窗口
接收部门:许昌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档案室
电话:0374-2332618
0374-2627233
许昌市邮编:461000
备注:
1、根据豫政【2002】15号文件规定,许昌市人才中心负责前期接收各高校派发的毕业生档案,审核归类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将档案转递至户籍所在地县(区)人才中心,由各县(区)人才中心存放和保管。
2、师范类毕业生填写档案邮寄信息请咨询许昌市教育局人事科(电话:0374-2699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