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中心学校、局直有关学校(单位)、机关各股室:
为进一步推进全县普通高中招生制度改革,切实加强对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管理,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基〔2022〕88号)精神,现就做好全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录办法
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仍然采用全省统一命题、统一制卷、统一考试时间的方式进行。县教体局负责指导和组织全县的学生报名、考务和普通高中录取等工作,各高中学校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统一安排,负责做好本校的招生录取工作。
(一)报名
1. 招生对象
应届初中毕业生及同等学力者,均可报考普通高中。
2. 报名办法及时间
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实行网上报名,由各初中负责组织实施,局基础教育股具体做好报名指导工作。
应届初中毕业生需携带户口簿或临时户口簿、可以加分的证件,由考生所在初中审核后通过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以下简称“省中招平台”)采集考生报名信息。往届毕业生(未被高中录取过)、无学籍的学生一律按社会考生报考。回户籍地参加考试的社会考生,可在户籍所属乡镇的初中学校报考。凡户口不在襄城县的进城务工农民子女,在城区完成义务教育,且具有就读学校学籍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允许在就读学校报名,并在高中录取时与本县考生同等对待。
许昌市中招考试预报名工作已于4月份结束。各初中学校要认真核查报名信息,有漏报或返乡报名的,要在规定的补报时间内完成报名工作,不得限制学生报考。
3. 报名费用
2022年中招考试收费执行河南省发展计划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我省中招报名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计收费〔2003〕966号)相关规定,标准为:报名费10元,考务费每生每科4元。今年初二考生交费18元,初三考生交费46元(初三考生如有报考地理生物的,根据实际报考科目交纳费用)。
(二)志愿
1. 志愿设置
省市提前批次志愿按省、市招生意见执行;县普通批有三个批次,每批次设置一个志愿:第一批次志愿为河南省襄城高中;第二批次志愿为襄城县实验高级中学;第三批次志愿为襄城县第三高级中学、襄城县综合高级中学、襄城县育人学校(高中部)、襄城县清华园学校(高中部)、襄城县博文高级中学。
2. 志愿填报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实行考前填报普通高中志愿。考生可填报所有批次志愿,也可以选择填报其中的某一批或几批学校志愿。意向上中职或中专的考生也可不填报普通高中志愿。
考生登陆“省中招平台”完成志愿填报,全县统一填报普通高中志愿的时间为6月1—8日。填报时间结束后将不再接受考生填报志愿和更改志愿。
各初中学校应在考生填报志愿前,通过多种形式公布各普通高中的招生计划、招生办法,指导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志愿是普通高中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要综合考虑本人的学业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等级和家庭经济状况慎重填报志愿。学校要加强对考生填报志愿工作的宣传和指导,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考生正确填报志愿,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报志愿,更不允许代替考生填报志愿。考生在网上填报志愿并最终确认后,学校统一打印《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志愿表》和《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提前批志愿表》,由考生和家长分别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也不得由学生代替家长签字),学校盖章,装入考生档案。各初中要在规定时间完成本校所有考生的志愿填报及校对确认工作。
(三)考试与阅卷工作
1. 考试时间
2022年6月21—24日。
2. 考试科目
(1)文化课考试科目及命题
根据省教育厅安排,2022年初三年级考试全省统考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道德与法治、历史、物理、化学;省教育厅批准许昌市实行的中考综合改革试点考试科目为美术、音乐,2022年仍按每科10分计入总成绩;2023年起,美术、音乐合并成绩后按照A、B、C、D四个等级呈现,各等级人数占报名总人数比例分别为A(优秀)30%、B(良好)40%、C(合格)25%、D(不合格)不超过5%。
初二年级考试科目为生物、地理。2021年初二年级生物、地理考试成绩仍按原始分计入2022年中考总成绩。2022年初二年级生物、地理成绩按照A、B、C、D四个等级呈现,各等级人数占报名总人数比例分别为A(优秀)30%、B(良好)40%、C(合格)25%、D(不合格)不超过5%。
具体科目考试时间和分值见《襄城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附件2)。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命题工作的意见》(教基〔2019〕15号)精神,各学科命题均以义务教育课程标准(2011年版)为依据,体现课程改革的理念与要求,减少单纯记忆、机械训练性质的内容,突出对学科主干知识和学科素养的考查,增强与学生生活、社会实践的联系,注重考查学生在具体情境中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引导发展素质教育。道德与法治学科的时事政治命题范围为“考查2021年国内外重大时事,2022年1月以来的国内外重要时事,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党和国家在现阶段的重要方针政策”。
(2)其他科目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取消2022年中招体育和理化生实验操作统一考试,相应分值不计入中招录取总成绩。
综合实践活动(含信息技术、劳动技术、研究性学习、社区服务和社会实践)、其他国家课程、地方课程和学校课程,也应进行学业考查(考试),由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分级指导,以初中学校为主实施,体现在学生的综合素质评定之中。
3. 考试组织与评卷工作
全县考点设置,按照考生所报志愿合理安排。英语、音乐听力考试采用光盘播放,各考点要统一配备相关设备。县招办、各考点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精心组织,确保考试工作顺利进行。考点要为考生提供人性化的考试服务,为残疾人考生等特殊群体平等参加考试提供便利,营造温馨考试环境。要严肃考风考纪,把防止利用手机等通讯工具作弊作为重点,加强监考和巡视工作,严防舞弊事件的发生。根据省教育厅要求,中招考试期间,省、市、县各级教育主管部门将派巡视员前往各考点巡视。
许昌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全市2022年中招评卷工作,采用标准化答卷,统一网上阅卷,各初中要做好考生考前标准化答卷填写的培训工作。
我县将在7月7日前在许昌市教育局统一指导下,将本县学生中招考试成绩及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上传至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
(四)录取
1.录取原则和依据。普通高中招生坚持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定结果是普通高中录取的主要依据。
2022年录取计分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历史、化学、道德与法治、生物、地理、音乐、美术等11科,总分值为720分。其中生物、地理使用2021年初二年级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综合素质评定结果及使用办法将另行发文。
2. 录取方式和时间
根据河南省教育厅的统一要求,普通高中录取工作要在“省中招平台”进行,全面实行网上录取。普通高中录取实行全市统一时间,录取顺序和时间安排是:
(1)省、市提前批录取(7月8—11日)
录取方法按省教育厅和市教育局招生意见执行。
(2)县普通批次(7月12—30日)
第一批次:河南省襄城高中录取。录取顺序依次为:统招生、分配生。河南省襄城高中要在3天时间内完成录取、通知书发放、新生报到注册。
第二批次:襄城县实验高级中学录取。录取顺序依次为:统招生、分配生。没被第一批次录取但报有第二批次志愿的学生可以参加此批次录取,参加录取时分数线提高10分。襄城县实验高级中学要在3天时间内完成录取、通知书发放、新生报到注册。
第三批次:襄城县第三高级中学、襄城县综合高级中学、襄城县育人学校(高中部)和襄城县清华园学校(高中部)录取。报有第一或第二批次志愿的学生参加此批次录取时分数线提高20分。襄城县第三高级中学、襄城县综合高级中学、襄城县育人学校(高中部)和襄城县清华园学校(高中部)要在3天时间内完成录取、通知书发放、新生报到注册。
(3)补录
普通批次录取结束后,招生计划未完成的普通高中,依照剩余计划进行补录。达到普通高中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且在提前批次和普通批次未被录取的考生,可以参加补录,并须填报征集志愿。补录的学校对填报补录志愿的考生按中招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一经录取,不再退档。
考生可登陆“省中招平台”查询录取结果。
4. 新生注册
各普通高中根据录取结果及时将录取通知书发放到每位考生手中并由接收人签收回执,回执单由录取学校保存。考生接到录取通知书后,凭录取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内到高中学校办理入学手续。根据省教育厅的招生要求,各普通高中的学籍数据,根据各普通高中的录取结果,在河南省中招信息管理系统中直接转换生成。因此,被普通高中录取的考生应当在规定时间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注册的考生视为放弃被录取资格,不能被其他学校录取,不再享有高中学籍。到非录取学校报到的,不能取得该校高中学籍。各普通高中不得接收未被本校录取的考生,普通高中私自接收的非本校录取学生不能取得高中学籍。
(五)建档
考生档案建立、转交和存放由考生所在初中负责,实行初中和乡镇中心学校两级审核,确保每一位考生的档案合格。 考生档案经局基础教育股抽验后一律用加有局基础教育股公章的封条密封。档案材料必须完备真实,不得涂改,严禁弄虚作假。档案材料包括:(1)考生户口簿复印件(户主页和学生本页复印为一页);(2)考生信息确认单;(3)报名信息登记表;(4)照顾加分登记表;(5)考生志愿表;(6)考生体检材料。
二、普通高中招生政策
(一)不断完善指标分配制度
为推动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缩小校际间差距,使薄弱初中享受更大的政策扶持,2022年我县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分配生按照55%的比例执行。在普通高中录取时,根据省级示范性高中、市级示范性高中的录取分数线,分配生最高降50分录取。享受降分录取待遇的考生必须是在籍生且连续三年在同一所初中就读的应届毕业生。各初中学校要对享受分配生待遇的学生进行公示,设立举报箱,接受监督,确保分配生资格准确无误。考生只有第一志愿录取时享受分配生政策,在其他志愿和补录时不再享受该政策。
(二)严格控制中考政策性加分
按照“谁主管、谁认定、谁负责”的原则,公安、侨务等有关部门须向教育行政部门或考生出具有效的加分证明材料。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加分,不得重复加分。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的审核、公示和认定工作由各初中或相关认定部门负责。各初中要制定具体、严密的操作办法,采取切实可行措施,严格审查照顾对象的资格和证件,坚决抵制各种弄虚作假现象。凡照顾对象名单,均要在学生毕业的初中张榜公布,接受社会监督。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见“附件4”。
(三)规范宏志班招生
省教育厅批准设立的宏志班招生对象为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品学兼优的应届初中毕业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具体认定办法参照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扶贫办、省残联《转发<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杂费政策对象的认定及学杂费减免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教财〔2016〕964号)执行。
(四)认真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当地参加升学考试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2〕180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通知》(豫政〔2016〕76号)精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落实和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中招升学考试政策,切实保障随迁子女受教育权益。
(五)切实保障听力残疾学生公平参加考试权利
听力残疾(500Hz、1000Hz、2000Hz、4000Hz的纯音听力检测结果为每侧耳的平均听力损失都等于或大于40分贝[HL])学生,可凭地市级以上医院(含地市级)出具的听力检测证明(报告),向所在初中学校申请免英语、音乐听力测试,经初中学校公示5天无异议,逐级上报市教育局审核批准后,可免试英语、音乐听力。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按照其英语非听力部分得分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免试听力学生英语听力成绩=英语听力部分总分×(非听力部分得分÷非听力部分总分)。免试听力学生音乐听力成绩参照英语方式计算。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
按照“统一考试,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县教体局负责普通高中的招生考试工作,协调解决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有关事宜,各有关单位要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层层分解落实,保证考试各项工作要求落到实处。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履职不到位甚至顶风违纪的行为要实行“零容忍”,从严处理,绝不姑息。要进一步严肃考风考纪,对玩忽职守造成考点考场纪律混乱、出现严重作弊现象,或者直接参与作弊的考试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违纪考生,参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将作弊行为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二)规范管理,严肃招生纪律
1. 维护中招工作的统一性和严肃性。根据省市要求严格执行河南省中招考试方案,未经省教育厅批准,任何学校不得擅自增减考试科目和学科考试分数。任何学校不得单独组织招生考试、不得突破计划招生,任何学校不得对学生成绩进行排队或公布名次。考生应填写《2022年中招考试承诺书》(见附件7),纸质版由考生本人和监护人签字后留存在毕业学校。未参加中招考试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学生,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被学校正常录取后未按规定时间报到的考生,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省内一律不予注册普通高中学籍。任何学校不得擅自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
2. 严格控制公办普通高中招生范围。各学校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招生计划、招生时间、招生方式进行统一招生,严禁违规争抢生源、“掐尖”招生、超计划招生和提前招生;严禁学校间混合招生、招生后违规办理转学;严禁与社会培训机构联合组织以选拔生源为目的的各类考试,或采用社会培训机构组织的考试结果作为招生依据;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免收学费、虚假宣传等方式争抢生源;严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严禁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严禁录取未填报志愿的学生。对违规招生的学校,将追究学校的责任。对违反规定、情节严重的省级示范高中,省教育厅将撤销其省级示范高中称号,其他普通高中根据隶属关系由相应的教育行政部门给予处罚并报省教育厅备案。
3. 支持和规范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管理。贯彻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精神,民办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纳入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招生范围应与所在地公办高中保持一致。按照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资源配置情况,合理确定其办学总规模和年度招生计划。
民办普通高中要认真执行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简章内容进行招生宣传,自觉规范招生行为,不得超计划招生,不得自行录取无档案考生,不得录取低于本县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学生,不得招收已被其他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得在招生宣传中以高额物质奖励等不正当竞争方式抢夺生源。
按照“谁审批、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工作的监督与管理。对在招生工作中违规违纪、弄虚作假的民办学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4. 规范志愿填报工作。各初中要严格遵守教育部《关于做好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教基二厅函〔2010〕10号)要求,不得限制学生报名和填报志愿,严禁强迫学生违背本人意愿填写志愿。学生网上填报志愿的账号和密码,必须发到每个学生和家长手中,由学生和家长在网上进行志愿填报。学校打印《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志愿表》和《2022年河南省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提前批志愿表》后,由学生和家长分别签字,不得由他人代签,也不得由学生代替家长签字,确保填报的志愿是学生和家长的真实意愿,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的手段争抢生源,杜绝违规招生。如发现有违规代报志愿现象,县教体局将严肃查处。
5. 严格执行收费政策。普通高中学校要严格按照国家、省以及省辖市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和办法进行收费,任何单位和学校不准违规收费。严禁以借读生、代培生、旁听生等名义招生并收费;严禁向学生收取赞助费、建校费、捐资助学费等。
6. 建立健全招生管理诚信和公示督导制度。要健全诚信制度。建立健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综合素质评定和普通高中招生录取诚信机制,凡参与考试招生录取的相关人员都要签订诚信协议,建立诚信档案。对违背诚信承诺、发生违规违纪行为的,要立即停止其职权,今后不再参与相关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责任。要落实公示督导制度。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录取方案、收费标准、加分学生名单以及初中毕业生综合素质评定方案、内容、方法、程序等,均要在报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向社会公示,强化管理和监督。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发现违规违纪问题,要及时处理。
(三)重视宣传指导,实施“阳光招生”
各高中、初中要依托河南省基础教育综合信息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成绩发布、招生录取、学籍注册等工作,加强对招生情况的监控和管理,实行阳光招生。招生过程中要切实做到“八公开”,即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学业考试成绩公开、录取分数公开、录取程序和政策公开、照顾对象和条件公开、录取结果公开、收费标准公开,保证招生工作的透明度,确保各个环节的工作公平、公正、公开。
各普通高中、初中要高度重视普通高中招生的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介,宣传普通高中的招生政策,正确把握宣传重点,加强正面宣传和引导,争取社会的理解和广泛支持,营造良好的招生氛围。各普通高中发布招生信息要做到实事求是,言之有据,不得发布虚假招生信息欺诈考生。实行发布信息审核制度,各普通高中发布的招生信息要经过县教体局审核无误后,方可向社会发布。对未经审核,擅自发布的招生信息,存在违规失实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有关人员的责任。
县教体局举报电话:0374—3569661
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举报电话:0374—3569668
附件:1. 襄城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2. 许昌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工作方案
3. 襄城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日程安排表
4. 河南省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
5. 襄城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方案
6. 襄城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分配生计划方案
7. 2022年中招考试承诺书
2022年6月1日
附件1
襄城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名 单
组 长:井卫东
副组长:宋现民 盛军合 田党召
王松杰 宋晓鹏 张亚锋
成 员:付志崇 李保胜 刘东洋 闫海军
霍景康 宋丽娜 代新旭 应二晓
程红北 米晓克 朱帅鹏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基础教育股。田党召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霍景康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王永军、安蕊娟、王炜熙、刘春刚、芦晓娟为办公室成员。
附件2
许昌市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方案
附件3
序号 |
工作内容 |
完成时间 |
负责单位 |
1 |
召开中招专题会议,下发《襄城县关于做好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的通知》等 |
6月1日 |
基础教育股、招生考试股 |
2 |
中招报名、组织考生填报志愿、信息录入汇总 |
6月8日前 |
基础教育股、各初中 |
3 |
考点考场编排 |
6月8日前 |
基础教育股、招生考试股 |
4 |
送交中招试卷、标准答案、答题卡款 |
6月10日前 |
基础教育股 |
5 |
送交中招相关汇总材料、考生档案、中招费用、审核考生资格 |
6月12日前 |
基础教育股 |
6 |
编制《襄城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秩序册》 |
6月12日前 |
招生考试股 |
7 |
组织召开襄城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考务工作会议 |
6月16日前 |
招生考试股 |
8 |
各初中上报考生考点管理负责人、责任教师及男女考生住宿人数 |
6月16日前 |
各初中 |
9 |
考点按初中学校带队教师和考生情况安排考点师生食宿,上报具体食宿安排 |
6月17日 |
各考点 |
10 |
领取中招试卷 |
6月19日(暂定) |
招生考试股 |
11 |
营造中招考试氛围,布置考场 |
6月20日前 |
各考点 |
12 |
检查考点布置情况 |
6月20日前 |
招生考试股 |
13 |
培训监考教师 |
6月20日前 |
招生考试股、各考点 |
14 |
组织中招统考 |
6月21日-24日 |
招生考试股、各考点 |
15 |
合成分数盘,向社会公布中招成绩 |
7月6日(暂定) |
基础教育股、各初中 |
16 |
确定分数线向社会公布,组织普通高中录取(暂定) |
7月12日-30日 |
基础教育股、各高中 |
17 |
处理普通高中招生遗留问题 |
8月底前 |
基础教育股、各高中 |
18 |
高中新生学籍注册 |
9月 |
基础教育股、各高中 |
19 |
上报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工作总结报告 |
9月底前 |
基础教育股、各高中 |
襄城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日程安排表
附件4
河南省中招政策性加分对象和标准
1.根据《河南省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优待工作实施细则》(豫公通〔2018〕66号),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子女,按照录取分值10%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按照录取分值5%的标准,降低分数优先录取。
2.根据《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归侨侨眷权益保护法〉办法》和《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办法》,归侨、侨眷考生照顾10分录取,台湾同胞投资者及随行眷属、所聘台湾管理人员凭《台湾同胞投资证书》,其子女报考普通高中的,照顾10分。
3.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发〔2006〕22号文件精神,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豫发〔2007〕7号)精神,对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计划生育双女家庭,其子女报考本县(市、区)高中的,照顾10分。
4.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对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子女入学给予适当照顾的通知》(豫教基〔2004〕69号)精神,派驻各地进行艾滋病防治帮扶工作队员的子女,报考当地普通高中的可照顾10分。
5.根据《河南省少数民族权益保障条例》,少数民族考生报考少数民族学校的,照顾10分;报考其它学校的,照顾5分。
6.军人子女考生加分按照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军区政治部印发的《河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政联〔2012〕1号)和《关于进一步明确军人子女中招优待政策的通知》(豫政联〔2019〕2号)要求执行。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工作处负责审查上报优待对象名单,省军区政治工作局汇总核定后报省教育厅,省教育厅将优待对象名单转发给各地教育行政部门。驻豫武警部队和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的教育优待参照执行。一级至四级残疾退役军人子女教育优待按照民政部、教育部、总政治部关于印发《优抚对象及其子女教育优待暂行办法》的通知(民发〔2004〕第192号)要求执行。
7.获得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加分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民政厅等部门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3〕90号)要求执行。
8.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解决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子女回国后入学问题的通知》(教基厅〔2005〕16号),持有驻外使领馆出具的《驻外使领馆工作人员随任子女回国证明》的初中阶段回国的初中生,在初中毕业后参加我省统一组织的高级中等学校招生考试的,在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附件5
襄城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计划方案
学校名称 |
类 别 |
招生计划 |
分配生名额 |
河南省襄城高中 |
省级 示范性高中 |
1700 |
935 |
襄城县实验高级中学 |
市级 示范性高中 |
1900 |
1045 |
襄城县第三高级中学 |
公办 普通高中 |
1400 |
— |
襄城县综合高级中学 |
公办 普通高中 |
800 |
— |
襄城县育人学校 (高中部) |
民办 普通高中 |
1000 |
— |
襄城县清华园学校 (高中部) |
民办 普通高中 |
1000 |
— |
襄城县博文高级中学 |
民办 普通高中 |
1000 |
|
合 计 |
8800 |
1980 |
附件6
襄城县2022年普通高中招生分配生计划方案
学校名称 类 别 招生计划 分配生名额 河南省襄城高中 省级 示范性高中 1700 935 襄城县实验高级中学 市级 示范性高中 1900 1045 襄城县第三高级中学 公办 普通高中 1400 — 襄城县综合高级中学 公办 普通高中 800 — 襄城县育人学校 (高中部) 民办 普通高中 1000 — 襄城县清华园学校 (高中部) 民办 普通高中 1000 — 襄城县博文高级中学 民办 普通高中 1000 合 计 8800 1980
附件7
2022年中招考试承诺书
诚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是一个社会和睦相处、共同进步的道德基石,诚信考试是每一名考生都应该具备的基本公民素质。我是参加河南省2022年中招考试的一名考生,现郑重承诺:
1. 我报名时网上填写的基本情况信息真实、准确,本人己签字确认。
2. 本人已认真学习并了解省市中招政策以及相关考试管理规定,将牢固树立“诚信考试光荣,作弊违纪可耻”的思想,自觉遵守考试纪律,保证不违纪、不作弊。
3. 进入考场时携带准考证,主动接受监考人员使用金属探测仪进行检测。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的管理,不扰乱考试工作秩序。
4. 不携带手机、无线接收和传送设备、电子储存记忆录放设备、手表、修正液、涂改液、文具盒等物品进入考场。
5. 考试时独立思考、沉着应试,做到不喧哗,不交头接耳、不打手势暗号,不夹带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不传递文具等物品,不将试卷、答题卡或草稿纸带出考场,终考铃响后不在考场和考点警戒线内逗留。
6. 我已了解志愿学校基本情况、录取办法和收费标准,所填报志愿是本人真实意愿,一经录取,将按规定时间到校报到。否则,视为主动放弃普通高中学业资格。
如违反以上承诺,我愿意承担一切责任,接受相应处理。
承诺人: 准考证号:
监护人:
年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