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上午,县司法局经过调查,依法取缔了两家违规从事有偿法律服务业务的机构,有力维护了全县法律服务市场秩序,净化了法律服务市场环境。
近期,县司法局在法律服务机构清查整顿工作中发现,县城八七路中段有两家打着“法律咨询”“诉讼代理”等旗号的机构,涉嫌违规开展有偿法律服务业务,迅速组织人员对涉嫌违规开展有偿法律服务的机构进行查处。
经查实,两家涉嫌违规从事法律服务业务机构均不具备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的资格。其中一家挂牌“许昌市睿源法律咨询有限公司”,虽然办理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明确要求需依法征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准,并且其从业人员无法律服务执业资格。另外一家挂牌“襄城县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其办公场所既无任何经营许可证,相关人员也无法律服务从业资格,但其对外业务广告却包括“事故诉讼代理”等违规事项。上述两家机构,在不具备开设法律服务机构资质,未依法征得司法行政部门批准的情况下,违规以“法律咨询”“诉讼代理”招揽法律服务业务,从事有偿法律服务活动,蒙骗广大人民群众,扰乱正常的法律服务市场秩序。
根据司法部《关于加强法律服务机构管理的若干规定》,依据《律师法》第55条规定、司法部第60号令《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管理办法》第5条规定以及司法部《关于公民个人未经批准不得从事有偿法律服务的批复》规定,上述两家机构违反了有关法律法规和司法部的禁令,违规从事法律服务业务经营活动。
依据查实情况,县司法局责令两家机构立即拆除相关标识牌,清理违规法律服务宣传内容,停止有偿法律服务活动,并对其相关从业人员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随后,县司法局工作人员对“许昌市睿源法律咨询有限公司”标识牌进行了拆除,“襄城县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服务中心”人员也当即对涉及法律服务宣传内容进行了清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