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扶贫资金监管,规范扶贫资金使用,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经县财政局领导研究决定,由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十纪检监察组牵头,财政监督股配合,组织开展2020年度扶贫资金使用管理监督核查工作。
一是明确核查目的。全面核查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中的各类问题,严格扶贫资金问题整改,建立扶贫资金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跟踪核查扶贫资金使用情况,提高扶贫资金拨付的及时性、使用的合规性和有效性,努力实现“确保扶贫资金使用零差错”目标。
二是明确核查对象。对承担脱贫攻坚任务使用财政扶贫资金的县行业部门及承担资金监督管理的县财政局相关股室进行核查。
三是明确核查范围。2019年以来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包括财政扶贫资金项目的财政评审、招投标情况;财政扶贫资金的预算安排、计划下达、支付、会计核算情况;财政扶贫资金用于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金融扶贫、到户增收等方面的公示公告、绩效考评、监督管理、档案管理等全方面的内容。
四是明确核查方式。采取扶贫相关行业部门自查、财政相关股室复查、专项小组重点抽查等方式分阶段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