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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司法局完善三项机制助力乡村“三治融合”

【信息来源:【信息时间:2020-05-26 16:24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为进一步推进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助力乡村振兴,襄城县司法局结合自身职能,从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服务等方面着手,完善三项工作机制,主动作为,助力“三治融合”乡村治理体系。

一是完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强化“自治”核心。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基层维稳“第一道防线”作用,认真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结合村级组织换届选举,健全村(社区)调委会组织,把热爱纠纷调解、善于化解矛盾,具有丰富调解工作经验、懂法律政策并有较高威信的人员推选充实到调委会中。目前,全县建立了村级调委会448个,拥有村级人民调解员1440余名。村级调委会和调解员在乡级调委会的指导下,坚持每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化解基层存在的矛盾纠纷,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的工作目标。今年以来,已排查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13起,调成609起,调成率98%以上,有力维护了基层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是完善道德法治宣传机制,夯实“德治”基础。紧扣“法德融合,共创和谐”理念,结合脱贫攻坚和扫黑除恶工作,深入开展送法进乡村(社区)活动,广泛宣传扫黑除恶、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反家庭暴力等法律法规知识。大力推广村级法德文化长廊、广场建设,将《宪法》《刑法》《民法》等法律知识、法治名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德、诚德、孝德、仁德的“四德”精神等内容以法德文化长廊、法治主题公园等形式融入群众日常生活设施之中,传播法治文化,弘扬道德风尚。组织开展法治文化活动,通过开展“法治进乡村”活动等形式,宣扬好人好事,营造风清气正、向善向上的良好法治舆论氛围,使群众潜移默化地接受法治熏陶,提升道德素养。充分发挥民风民俗、家风家训作用,开展法治家庭标兵评选活动,广泛宣传“最美家庭”“道德模范”“守法模范”“身边好人”等系列活动,使村民切实感受并互相传递身边的正能量,发挥乡村“德治”在乡村基层社会治理的“堤防”作用。

三是完善法律服务工作机制,突出“法治”保障。持续加强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充分发挥“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参与村级事务,为村(社区)事务管理及基层重大决策出具法律意见,提供法律支持,全面提升村(社区)“两委”干部的法律意识和依法办事能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普及与农村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知识,发放普法宣传资料2万余份,解答群众法律咨询362人次,大大增强基层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同时,以推进“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为抓手,帮助村(社区)建立健全重大事项依法民主科学决策、村级事务民主管理、村务公开等各项制度,有效提升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