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把控污染源头关。针对县域内“四类企业”签订《拒绝超限超载承诺书》和《运输扬尘管控责任书》,确保出厂车辆不超载、全覆盖,并加强对“四类企业”和公路沿线两侧沙厂、建材等堆场的常态化督导巡查频次,确保不发生超载、道路扬洒污染行为。同时,密切关注前期清理过的堆场,督促所辖乡(镇)严格管控,杜绝反弹。
二是强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加强对交通施工建设项目的管控力度,督促施工单位认真落实“六个百分之百”、“三员”管理、扬尘防控等措施,确保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有效管控。
三是依托管控卡点,加大大气污染防治。会同公安交警开展集中行动,重要路段设置6个管控卡点,坚持24小时不间断值班制度,严防超限超载车辆的流入,对运输散装货物覆盖措施不到位的坚决予以纠正;对检验不合格的或现场检验排放超标的柴油货车,依法进行劝返;对过境货运车辆进行科学分流,有效改善全县大气环境质量。
四是加大道路清扫保洁。对辖区内国省干线、主要县乡道路进行清扫保洁,出动清扫车、洒水车配合养护人员,定人、定岗、定路段、定责任,及时对路面、路肩、边沟的垃圾、杂物进行常态化保洁,确保路面保洁全覆盖,有效防止公路扬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