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坚持“五级书记抓宗教工作”。落实党工委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及时协调解决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街道党工委书记、社区党支部书记对宗教工作开展经常性实地调研和具体指导。
二是坚持“五个纳入”。坚持把宗教工作纳入领导班子评价考核体系,纳入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纳入巡视巡察内容,纳入干部培训计划,纳入街道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内容。
三是持续深入学习。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及新时代党的宗教工作理论和方针政策学习,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集中学习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