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社区矫正工作的针对性、科学性和系统性,优化管理资源配置,强化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工作,许昌市襄城县司法局库庄司法所努力探索社区矫正对象心理疏导和思想改造方式方法,采取三项举措,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对象监管工作,切实维护基层社会安全稳定。
一是认真评估,实施分类管理。在县司法局社区矫正中心的业务指导下,库庄司法所对拟适用社区矫正对象认真进行调查评估,审慎做出适用社区矫正决定。在实施社区矫正初期,根据调查评估情况,将适用社区矫正对象分为高、中、低三个风险等级,实施分类管理,分类施矫,将高风险对象纳入严管范围,中风险对象纳入普管范围,低风险对象纳入宽管范围,有效提高了管理效率,节约了基层司法行政资源。
二是掌握动态,适时进行调整。在日常的监督管理中,库庄司法所工作人员十分注重通过家庭走访、谈心谈话等方式,对矫正对象的心理动态和行为表现进行详细摸排了解,根据他们的心理动态和日常行为变化,适时调整矫正方案,变更管理类别。对心理变化波动较大、行为变现较差的,经教育训诫无明显好转的,升级风险等级,加强监管力度;对心理平稳、日常行为表现好的,重新对其进行评估,降低风险等级,纳入普管、宽管范围,既体现工作的灵活性,又树立基层司法行政机关权威。
三是精准施矫,体现人文关怀。根据入矫前的调查评估情况,库庄司法所针对每个社区矫正对象制定个性化的矫正措施,从多方面对矫正对象所具有的心理问题进行全面分析,结合日常走访给予社区矫正对象人文关怀。组织村(社区)委、村民小组干部及热心公益事业的人士组建“社区矫正志愿帮教小组”,实施“一帮一”的教育帮扶机制,开展心理辅导、就业帮扶等。针对部分家庭困难的社区矫正对象,定期走访进行心理疏导,从精神上予以关心关注;协助申请低保或落实贫困救助政策,从物质上给予支持帮助。建立社区矫正对象微信群,定时不定时发布“正能量”教育信息,加以鞭策提醒,不断增强社区矫正对象的归属感,使其更快融入社会。
据了解,截止目前,库庄司法所监管的51名社区矫正对象,纳入严管3名,普管17名,宽管31名,全部思想状态平稳,日常行为规范,无一脱管、漏管、失管情况发生,有力维护了辖区社会的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