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1号)
2024年4月29日,襄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
接受王柯同志辞去襄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并报襄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现予公告。
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襄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2号)
(2024年4月29日襄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
黄军华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文超峰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
白蓓蕾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周海亮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李义民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李燕芬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张宏伟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刘素娜同志为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王 柯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耿永杰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琚采平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白蓓蕾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海亮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张红民同志的县人大常委会农村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襄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3号)
(2024年4月29日襄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朱戊申同志的襄城县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襄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4号)
(2024年4月29日襄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于伟浔同志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王宏杰同志为县交通运输局局长;
付乐涛同志为县商务局局长;
姚 森同志为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
朱戊申同志为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王 柯同志为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孙朝贤同志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郜冠军同志为县审计局局长;
王西杰同志为县医疗保障局局长。
决定免去:
海军亭同志的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姚 鹏同志的县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贾晓娜同志的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王华刚同志的县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黄军华同志的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职务;
孙朝贤同志的县应急管理局局长职务;
武 桦同志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刘 阳同志的县审计局局长职务;
张永红同志的县医疗保障局局长职务。
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
襄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 告
(第5号)
(2024年4月29日襄城县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
唐国建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丁慧丽同志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王丽霞同志的县人民法院王洛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乔亚琴同志的县人民法院颍桥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樊高峰同志的县人民法院麦岭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安静珂同志的县人民法院七里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赵勇智同志的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4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