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
户籍所在地、居住地派出所(或其他户籍窗口)。
办理条件
户籍属于我省的刑满释放人员。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办理地址
各乡镇便民服务大厅。
联系电话
0374-5810930。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冬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至17:30。
办理流程
户籍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户籍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1、原有《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释放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