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城县王洛镇人民政府 乡级
2024-07-10 2024-07-10 08:43

河南学生资助政策简介——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

【信息来源:【作者:【信息时间:2024-07-10 08:43  阅读次数: 】【字号 】【我要打印】【关闭


  (一)免学杂费

  对城乡九年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收学杂费。

  (二)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学生字典,并实行部分课程教科书循环使用制度。

  (三)生活补助

  补助对象为在义务教育学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寄宿生在校期间生活费的基本补助标准为:小学生4元/天,初中生5元/天。每学期在校时间均按125天计算。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将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政策范围。补助标准为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标准的一半。

  (四)国定营养改善计划

  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规定,从2012年春季学期开始,在部分贫困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学校实施营养改善计划,为学生提供营养餐,标准为每生每天5元(全年按照学生在校时间200天计算)。

  (五)省定营养改善计划

  根据《河南省教育脱贫专项方案》(豫政办〔2016〕120号)要求,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参照国定营养改善计划标准,向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发放补助资金,享受国内营养改善计划的学生除外。

  (六)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七)社会资助

  企事业单位、团体及个人或校内师生员工自愿捐赠资金或实物,用于奖励、资助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社会资助资金可用于设立助学金、困难补助、伙食补贴、学费减免等资助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