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务对象
县行政区域内机关事业养老保险实施范围内的各类用人单位。
二、提交材料
1、社会保险登记表;
2、批准单位成立的正式文件(复印件);
3、法人证书(原件);
4、单位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代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办理流程
1、受理
2、经办
3、复核
四、服务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五、服务地点
人社局107
六、办理时限
15个工作日
七、咨询电话
0374-83988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