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南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豫财农[2017]216号)、《许昌市扶贫开发办公室许昌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许扶贫办[2018]19号)文件精神,坚持公开、公正项目在阳光下管理,资金在阳光下运行,提高衔接资金使用效益,现将2022年第二批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使用计划(详见附件)公告如下:
2022091917213153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