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
姜庄派出所户籍室
办理条件
公民在入户地派出所开具电子准迁证。
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
收费依据及标准
免费
办理地址
姜庄乡党政综合便民大厅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冬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时17:30时。夏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00时18:00时
办理流程
拟迁入地户籍窗口受理,核准后报县级公安机关治安(户政)部门审批,经迁出地公安派出所确认,迁入地户籍窗口办结。
所需材料
凭入户地派出所开具的电子准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