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部门
姜庄乡派出所。
办理条件
公民在常住地正常死亡。
办理时限
当场办理。
收费标准及依据
免费。
办理地址
姜庄乡党政便民服务大厅。
工作时间
法定工作日周一至周五,夏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冬季:上午8时至12时,下午14:30至17:30。
办理流程
户籍窗口受理,核准后,当场办理。
所需材料
1、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医学证明书》或其它的死亡证明材料;
2、本人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
3、业务办理人居民身份证。